用爱民之心化纠纷

2013年04月20日 11:18作者:来源:大众网

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追求,以司法为民为使命,认认真真求知,堂堂正正为官,公公正正执法,清清白白做人,实践着作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理想,取得突出的成绩。她先后2次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菏泽市优秀政法干警。2012年度,被授予菏泽市“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刘启玲,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学文化,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曹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纪检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党组成员、纪检书记,现任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3年来,她始终坚守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追求,无论是在审判工作第一线,还是在法院领导岗位,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追求,以司法为民为使命,认认真真求知,堂堂正正为官,公公正正执法,清清白白做人,实践着作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理想,取得突出的成绩。她先后2次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菏泽市优秀政法干警。2012年度,被授予菏泽市“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用“韧性”求知

    刘启玲同志出生于曹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农民子女的韧性被她从农村带动了工作中,正是凭着这股韧性一,凭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在该院甚至中院举办的每次业务比赛中,她都有着不俗的表现。多年来,她在经济不太宽裕的情况下,她拿出了大部分工资参加进修和学习,先后参加了全国法律业余大学专科与法学本科的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得了法律专科与本科文凭。学无止境,她始终以一个职业法官的要求勤学敏思,刻苦钻研。当书记员时,上班她拼命地记,下班后她认真地“钻”,很快就进入了角色,成为了审判员的得力助手。当审判员后,她一边超额完成办案任务,一边专心致志地钻研业务知识,逐步成为一名办案的“行家里手”。面对难案、大案,她能很快找出案件的焦点,准确地运用法律法理作出妥善的处理,她所办理的案件无错案,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因工作失误引起矛盾激化。1992年在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习期间,她如饥似渴地汲取法学营养,孜孜不倦地钻研法学理论,在实践与理论的充分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执业能力。2005年她任纪检书记、副院长后,更是虚心好学,勤学好问,在平时工作中,像个小学生一样诚恳地向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请教。她坚持“每日必学”,每天都要有进步,她说:“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先后撰写了40余篇有价值、有份量、有影响的理论调研文章,其中11篇分别发表在《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重要刊物上,深入诠释了她对法律的理解和执着。

    用公正之心创和谐

    在审判工作中,她对待每一件小事,每一件案子都很认真。她说:“我们的工作马虎不得,我们的裁判,关系到当事人的一辈子,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天平—旦失衡,就是办再多的案件也等于零。”无论是当审判员,还是任院领导,都要全力维护法律尊严,把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让“公正与效率”落到实处。正是因为她那认真的韧劲,加上过硬的业务本领,良好的政治素养,二十多年来,她所办理的1700余件案件和审签的4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

2011年8月,一位民事案件的被告仗着自己有亲戚在市里工作,对前去到该村调查取证的办案人员进行围攻、谩骂、殴打,围攻时间长达6个小时,致使调查工作无法进行。办案人员立即将情况向刘启玲汇报,建议对被告以司法拘留。与此同时,市里的说情电话来了,县里的招呼也来了,要求不要采取任何措施,口气强硬。见此情景,好心的法警劝她:“算了,你的前途要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刘启玲给干警鼓劲:“这样围攻法官、妨碍办案的当事人不司法拘留,以后的我们工作如何开展,又有谁还肯干这一行?”她支持办案人员顶住了压力,依法对被告实施司法拘留15天。

    刘启玲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要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不仅把好个案的关口,更要及时总结类案的问题、经验、教训。她在审签好案件的同时,坚持每季度逐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及时清理积案,层层把关,行文通报,开会点评,奖优罚劣,先后有11人次因案件质量不合格或超审限被处罚,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不能办、不想办、不敢办错案的良好氛围。2010年,该院审结民事案件1555件,与上年相比上升13.98%,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59.34%和62.5%。2011年,该院司法质量稳中有升,全年民事结案1843件,比上年上升18.52%,上诉案件仅73件;上诉案件维持原判率为 69.86%,在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质量评查中始终保持在全市法院前三名。

    用爱民之心化纠纷

    “侠客剑胆”的她,更有着“文人琴心”,她有着一份对当事人朴素温暖的情怀。对前来找她的每一位群众,她都一直是热情地接待,用其细致的工作,深厚的法律功底,为他们答疑解惑,诠释一名法官应有的职责。不经意间,许多当事人在办案中不再意识到她是一名法官,而是把她视作亲人和朋友,都会掏开心窝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2009年2月27日那天,对周兰云老人来说,是最令她难忘的一天。周兰云老人被不孝的儿媳打断了右手,在老伴的挽扶下来到起诉,由于忘带证据材料,周兰云行动不便,周兰云就叫老伴回去取。那天气温突然下降,天空又下起了小雨,小雨伴着寒风,周兰云独自坐在法院走廊,身子发冷,右手疼痛,心里想着不孝儿媳,暗自垂泪。接近中午下班时间,刘启玲正好从外面办案回来,看到一位老人独自坐在寒冷的走廊里被冻的瑟瑟发抖,便主动走过去热情询问,并把老人扶进了她的办公室,打开空调,宽慰地劝导老人。由于回周兰云家的乡村公路正在改建,道路泥泞难行,已到午饭的时间,老人的老伴还没返回,刘启玲安抚好老人在办公室,顾不上回家做饭菜,急忙到法院食堂里给老人打来了一份香喷喷、热乎乎的饭菜,老人右手骨折不能动筷,左手又不方便,刘启玲又用汤匙,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一口一口地给老人喂饭。周兰云老人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泣不成声,哽咽地说道:“快七十岁了,从来没打过官司,没想进到法院就象到了自己的家,法官待我比自己的子女还好!”

    对于一个有着160万人口,经济不发达的大县法院副院长,她深知落实“司法为民”的责任多么重大,2010年她任副院长接手主管民事审判工作后,她深入到乡村农户、公司企业,调研了整整一个星期,制定了司法为民的15项措施,如开通老弱病残当事人诉讼“绿色通道”等。今年,她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创了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司法确认体系,实现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对接,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今年以来,确认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调解协议160份。代表全市基层法院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受到了肯定。

    用清正之心塑形象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在权与法、情与义的较量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惟亲,不惟利,只惟法,摒弃私心杂念,坚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刘启玲生在曹县,长在曹县,亲戚、朋友、乡亲、同学为数众多,这对她处事执法无异是严峻的考验。事实证明,亲情、友情、乡情倾斜不了她心中的天平。去年4月,在处理一起大额民事纠纷案件中,外地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是她的大学同学,来到刘启玲家中拜访,并声称“咱们同学之间啥事都好说”。将一个装满钞票的信封放在茶几上,要求对案件适当照顾处理。刘启玲当即予以拒绝,并对她进行了严肃批评。最后,依法公正地处理了这起民事纠纷。

    用理解之心营造家的温馨

    作为一名母亲,家里读书的儿子需要她的关心和照顾;作为一名妻子,在检察院的丈夫,需要她的体贴。可是她把心思一心扑在了工作上,常常是顾了大家忘了小家,她常感言道:“我也想多为家里多做些家务,但我往往顾不上来。”

45岁的刘启玲,上有老,下有小。可为了法院的工作,为了她钟爱的审判事业,她舍小家,顾大家,乐于奉献,甘当表率。在她的工作日志里,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写满的是这个案件,那项工作。2006年,儿子考上了大学,即将开学出门远行的那天,儿子央求妈妈陪他上街买身新衣服,可刘启玲为难地摇摇头。儿子虽有些微词,但还是理解地对妈妈说:你去上班吧,我自各去逛街。因为对儿子来说,他已经习惯了父母的忙碌。至今,儿子常和她开玩笑说:我是‘自然’长。

    二十余载的风雨兼程,十八年党员生涯,岁月的皱纹,已悄然爬上了她的额头,她却依然保持着对党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用她的话来说:平凡的我做平凡的事,永远保持平常心。

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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