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徐云鹏,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1970年4月出生,1999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2009年被区委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区助人为乐模范”,2011年被市老龄委评为“孔孟之乡二十四孝星”,同年他的事迹被编入“创先争优群英谱”一书
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办公室徐云鹏同志事迹
百姓家中回访
诉前调解
徐云鹏,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1970年4月出生,1999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2009年被区委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区助人为乐模范”,2011年被市老龄委评为“孔孟之乡二十四孝星”,同年他的事迹被编入“创先争优群英谱”一书,他曾3次被市中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官”称号、5次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年受区委区政府嘉奖。
徐云鹏同志自从1994年底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兢兢业业,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办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广泛的好评。市中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老年审判庭以后,徐云鹏同志担任该庭庭长,面对新的任务和挑战,他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审判经验,带领全庭法官积极探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先后推出了“一简、二缓、三不传、四优先” 的审判原则,即简化立案手续;缓交诉讼费、保全费;对高龄当事人不传、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不传、交通不便的当事人不传;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采取强制措施。采取了“开庭到街头,工作到床头,解疑释惑在心头”的工作方式,曾多次到社区、村居、老年人家中及老年公寓开庭,与老年人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和服务,使老年人得到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耐心接待老年人,坚持换位思考,站在老年人的角度讲事实、摆问题,分析不同解决方式对老年人今后生活的利弊,紧紧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工作。做到“老年人反复说不烦,自己耐心听不烦,老人反复问不烦,自己认真答不烦”,保证老年人不打“糊涂官司”。在区人大组织的案件回访中受到老年人的普遍好评。
徐云鹏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完善自我,坚持党的宗旨,从老年人的利益出发,努力为方便老年人做实事,努力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事,做老年人的贴心人,树立了人民法官尊老爱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