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勇,女,40岁,兖矿集团东滩矿幼儿园职工。
耿勇是“2011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济宁市第四例、邹城首例遗体自愿捐献者何旭的妻子。2012年5月31日,何旭去世一周年,耿勇到红十字会登记签字,继承夫志自愿捐献遗体,以此缅怀和纪念丈夫何旭,完成了自己的夙愿和对丈夫生前的承诺。夫妻二人同时捐献遗体,这在邹城尚属首例。
耿勇身上一直有着可贵的奉献品质。早在何旭病重期间,妻子耿勇为了给丈夫治病,除了细致入微的照顾外,变卖了房产,几乎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2011年9月18日,“2011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颁奖典礼上,耿勇自愿放弃受助,将现场观众捐助的11355元善款全部转赠给生活更为困难的感动邹城道德模范付庆英老人。
现在的耿勇,只要有空,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她就会去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在敬老月给老人们包水饺,参加文莉爱心团队的活动等。她说,把遗体捐献出来,只是想着能对很多人都有益,对医学事业、对社会都有贡献。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的一个决定能引起领导重视,给予我们很多荣誉,给予我们这个家很多关爱,我也要用自己的方式回报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12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后台,石墙镇妇联的一位工作人员主动找到耿勇,向她了解遗体捐献的相关情况:去年我就看到了有关你的事迹,很受感动。耿勇说,这一年来,有许多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对她说——我都有捐献的想法了。每当这时,她总是感觉特别欣慰。何旭夫妇践行着“让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高尚在人世间永存”,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
作为一名从教22年的普通幼儿教师,耿勇热爱自己的幼教工作,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幼儿树立了一个文明、积极、上进好学的好榜样,受到领导、同事及家长的一至肯定和好评,曾荣获2012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感动兖矿十大道德模范、“首届感动东滩人物(事件)、邹城市全能幼儿教师、兖矿集团公司优秀教学能手、东滩煤矿文明和谐明星、矿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余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