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司法人称道

2013年09月20日 11:33作者:来源:大众网

参加工作17年来,她一步一个脚印,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赢得了法院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与好评。先后荣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全市法院调研能手”等诸多荣誉称号,多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王宗忆,女,197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1996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

  参加工作17年来,她一步一个脚印,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赢得了法院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与好评。先后荣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全市法院调研能手”等诸多荣誉称号,多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干事创业,创一流工作业绩

  王宗忆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审判工作,经她审理的案件,无一上访、缠诉或改判发回。案件审理中,她注重以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救济为出发点,以纠纷终结为终极目标,创新调解方式。2009年,因工作需要,王宗忆从行政审判庭调到审判监督庭工作。众所周知,审判监督庭的再审案件审理难、调解难,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更难。王宗忆深知,解决纠纷不仅仅意味着案件处理的程序与实体的暂告终结,更意味着当事人要“偃旗息鼓”。即使案件裁判的非常完美,当事人还有可能上访、申诉,案结事不了、官了民不了,司法纠纷终结功能远远没有实现,因此调解无疑成为纠纷终结的首选。她运用“三五三”调解工作法,从增强“三个意识”着手,把好“五个关口”,完善“三项机制”,提升再审调解的水平和功效,成功调处了一批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她2011年办结再审案件47件,其中调解撤诉34件,调撤率达到72.34%;2012年上半年,她个人结案19件,调撤率达到100%。2013年上半年,再审案件调撤率再次达到100%。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对此专门作出批示,《最高法院信息专刊》、《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省高院简报》、《山东法制报》、《法制与正义》、《日照日报》等媒体先后予以登载、转发。她总结的“五步工作法成功调处30起劳动争议抗诉案件”材料,省高院白泉民院长、李方民副院长、政法委高杰书记均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二、心系当事人,为民司法人称道

  王宗忆常说:只要该说的话说到位,该跑的路跑到位,该取的证据取到位,该找的人找到位,该做的工作做到位,案件肯定能办好。王宗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工作中,她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对待自己所从事的审判工作,绝不因为心不正而让法律的天平倾斜,亦不能因为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而让天平发生误差。2012年4月9日,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开庭。一方当事人来自湖南,另一方当事人来自广东,涉案标的117万余元。由于案情复杂、牵扯项目很多,整个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半,王宗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从外省赶到日照,为使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尽快化解纠纷,便在当天下午进行完另一起案件的庭审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再次到法院调解。从法律的硬性规定到情感的细腻衔接,从当事人直面抵触到能坐下来商量,从庭上拒不调解的坚决到傍晚的主动让步,这个过程花费了王宗忆5个小时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晚上9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复杂的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一天内被王宗忆成功化解。

  心系当事人,用情调解是王宗忆调解屡屡成功的秘诀。2011年,赵某的父亲与母亲因感情不和离婚,赵某由母亲抚养。离婚后,赵父提起再审申请,要求将夫妻共同财产五间平房全部判归自己所有。庭审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恶言相向;庭后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攻击谩骂,几度情绪失控。要想调解,只有分头进行。在几次分头约见赵母的时候,总有赵某陪伴,王宗忆问及孩子为什么不去上学,赵母几度哽咽:孩子说宁可不上学,也要为妈妈向父亲讨个说法。眼前的赵某,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大,十四、五岁的年纪,瘦弱稚嫩的身躯,脸上写满了与花季年龄不相称的悲伤。王宗忆的心里有一种隐隐的痛。出于本能的一种母爱,她耐心地开导她:孩子,你现在还是个中学生,你如果真的心疼妈妈,听阿姨一句话,那就是好好学习,学有所成,才是对妈妈最好的报答。假若你荒废学业,没有知识,就不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将来不但照顾不了妈妈,反而更会拖累妈妈。短短一席话,让一向倔强的赵某眼里噙满了泪水……从此以后,赵某再也没来过法院。为了让无辜稚嫩的心灵不再受伤害,她从“情”字出发,耐下心来与当事人心与心、零距离地交流,几个轮回的调解工作下来,最终打动了当事人,双方同意达成和解协议, “法结”和“情结”在春风化雨般的用情调解下迎刃而解。案子调解以后,王宗忆不放心赵某母女,在一个周末,专程去了赵某家看望母女俩,并给赵某留下了1000元钱,鼓励赵某要好好学习,乐观生活。现在,赵某常常给这位可亲的王阿姨写信,聊聊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全面发展,努力做学习型人才

  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王宗忆还注意在审判中对案件进行总结。她利用业余时间撰写的《粮食局信访答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文被国家级核心期刊《行政法学研究》刊登,《再审案件审理周期长原因及对策》一文被最高法院《中国审判》刊登,《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被最高法院收入《国家赔偿办案手册》一书,《取信方能树威-从司法公信力看检察监督权的克制抑或能动》被收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暨司法公信建设研讨会》论文集,并应邀作大会主题发言。她的调研文章针对性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于指导实践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实用价值。她撰写的3篇裁判文书分获全省裁判文书评选二、三等奖,3篇论文荣获全省理论研讨活动二等奖。

  四、厚德载物,坚守清廉做表率

  “正人先正己、清廉做表率”是王宗忆同志的生动写照。作为主持工作的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她把公正、廉洁视为执法者的生命,时常告诫自己,作为人民法官应当维护法律尊严,决不能徇情枉法、亵渎法律,决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工作中经常有亲朋好友向她说情,托她问案,但她对说情问案的,不论是谁,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做到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抗衡中,她始终站在法律这一边,保持了共产党员清醒的头脑,显示了人民法官高尚的品格。日常生活中,王宗忆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守则》,与邻里、同事友好相处,努力实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家人,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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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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