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干事 真心实意助人
卢耿昌,男,生于1971年11月,现任冠县政协常委、山东省冠县德威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8年,卢耿昌带领56名下岗职工创建了大昌植物油有限公司。2004年他投资800余万元组建了福路德路桥设施有限公司,安置下岗职工180余人,每年上缴利税100多万元。
卢耿昌不仅发展经济开拓事业,而且更加热爱社会公益事业。1999年,职工李洪祥的岳母被三马车撞伤住进医院,李洪祥借钱四处碰壁。卢耿昌听说后拿出5000元钱给李洪祥的岳母看病。
2000年,为家庭贫困的孤儿职工张周牵线搭桥找到意中人。腾出公司的房子作为他的婚房,拿出3000元来帮其举办婚礼。
2013年3月,职工李建民查出患肺癌,因经济原因决定放弃治疗时,卢耿昌拿出5万元现金连夜赶往济南医院为其治病。
2011年,通过民政局资助家庭贫困的准大学生张艳芝,拿出了5000元现金和一些营养品为她母亲看病,同时承担她上大学期间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并关注学习情况,以后更好的回报国家。
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他带头捐款2万元,并带上慰问品亲赴灾区,当看到一些村民的艰难生活,又主动招收灾区40余名群众,进公司工作,暂时安抚在公司,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
2009年因为北陶镇的街道环境极差卢耿昌主动为北陶镇捐环保车140辆,为北陶的环保做出一定贡献。
2010年为冠县老年公寓捐款30000元。
2011年因为冠县韩路村夜晚黑暗没有照明出行极为不便很容易出现事故,卢耿昌主动为韩路村捐赠路灯95盏,让大家在回家或出行的路上得到一份安全保障。
2012年为冠县环卫工人节捐款10000元。
一个个故事,一串串数字,诠释了一名企业家饮水思源的高尚情怀。他以大爱与无私,主动参加扶贫帮困,奉献社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誉,先后被评为县优秀政协委员、慈善之星、富民兴聊劳动奖章获得者、2011年度县级道德模范、2013年度聊城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