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社会责任感的好法警

2014年10月05日 13:27作者:来源:大众网

刘凡星,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滕州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在滕州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刘凡星,男,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滕州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在滕州法院工作二十多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2010年7月27日上午,刘凡星同志带领法警在押解人犯前往看守所途中,突然发现前方一辆满载玉米的辽宁牌照大货车车厢着火,而驾驶员似乎没有察觉,货车继续高速行驶,火势借风迅速蔓延至油箱附近,一旦油箱被引燃后果将不堪设想。情况万分紧急,刘凡星同志果断下令加速超车,并示意货车驾驶员迅速靠边停车。货车驾驶员下车后,看到车辆自燃束手无策,刘凡星立即调整警力部署,一部分负责对囚车进行警戒,另一部分拿出警车配备的干粉灭火器,帮助灭火,经过十多分钟的紧急扑救,终将大火扑灭,此时,货车驾驶员才从惊慌中清醒过来,向刘凡星同志连声道谢,并掏出几百元钱予以酬谢。刘凡星同志当即婉言谢绝,指挥囚车离开现场,继续执行押解任务。

  2011年8 月 16 日 12 时许,法警队完成押解任务从看守所返回法院途中,在行至郭河大桥南时,突然发现前方路边四人正在殴打一人,其中一人从车上拿下两个铁板手准备砸向受害人,被打者满脸是血,周围有数十名群众围观。若任由事态发展,有可能形成恶性寻衅滋事案件,并有可能伤及无辜群众。带队法警刘凡星果断下令,法警十余人立即下车,控制所有参与打架斗殴者,及时制止打人行为,并拨打 110 报警。南沙河派出所民警到达事发地点,法警与之进行交接后才离开现场。刘凡星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制止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其见义勇为行为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刘凡星同志始终保持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精神,先后获得了一连串荣誉,在市中院组织的法警“四项技能”大比武活动中,带领滕州市法警大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连续十多年被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2月被枣庄市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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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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