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斗持刀歹徒的英雄警察
曹冰,男,38岁,中共党员,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商家派出所科员,曾被评为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候选人、入选2014年度“淄博好人榜”。
曹冰,男,38岁,中共党员,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商家派出所科员,曾被评为第五届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候选人、入选2014年度“淄博好人榜”。
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曹冰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认真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出了突出成绩,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嘉奖。
2014年12月12日18时许,淄川区某酒店大厅内宾客满座,场面热火朝天。忙碌了一天的曹冰下班后,和几名同学刚刚进入酒店大厅内准备就餐,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吵嚷声。他立即回身查看,原来是一名窃贼在盗窃酒店宾客的财物时,被酒店保安发现,保安一把将小偷抱住,大喊抓贼,此时小偷正从裤袋内掏出一把匕首。看到这一幕,他没有丝毫犹豫,大喝一声:“小心,小偷拿出刀来了!”,并挺身上前,一个麻利的擒拿动作,同保安一起将小偷控制住,夺下了小偷手中的匕首,同时要求周围群众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正当窃贼被曹冰制服、准备扭送派出所时,又一阵嘈杂声,3名外地口音的男子拨开人群靠过来,声称要看看小偷长什么样。出于职业的敏感性和长年工作的经验积累,曹冰立即察觉到这3名男子的异常,并喝问道:“你们干什么?”冲在最前面的窃贼从怀中掏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大砍刀,挥舞着让大家后退,这正是隐藏在暗处的另外3名窃贼。眼看歹徒的刀就要朝保安砍过去,周围群众吓得大声尖叫,四处躲闪。在此紧急关头,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他没有退却,奋不顾身冲上前去,挡在了保安和这3名男子的中间,并与持刀歹徒展开了搏斗,搏斗中曹冰的右手被歹徒狠狠地砍了一刀,血当时就喷了出来,右手立即抬不起来了,另一名歹徒又拿出一把匕首挥舞,他强忍剧烈疼痛,仍然没有丝毫退却,用身体挡在歹徒和背后的群众之间,四名做贼心虚的歹徒见状不妙乘机逃跑了。除了曹冰的右手肌腱、神经和动脉血管断裂,周围群众没有任何一个人受到一点点的伤害。根据曹冰同志提供的重要线索,十几天后,他的战友们辗转几千里,将逃窜回东北老家的四名歹徒一一抓获归案,几人都是出狱后重操就业,在淄博市结伙流窜作案,盗窃被人发现后就持刀伤人,这一危害社会的犯罪团伙被迅速打掉了。
曹冰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忠诚誓言。
受伤之后,曹冰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医生建议立即转往上级医院。在转院途中,强忍着因失血过多造成的一阵阵眩晕,曹冰通过手机,向战友们详细描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和几名歹徒的体貌特征、逃窜方向。之后,给自己的妻子打了电话,因担心单独在家照顾年幼女儿的妻子,曹冰向妻子撒谎了,他告诉妻子因单位有紧急情况,需要加班,当晚就不回家了。妻子没有一点怀疑,嘱咐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曹冰的右手拇指仍然不能弯曲,但是他已经回到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继续与他的战友们并肩战斗,他和他的战友们将始终如一的保持一名人民警察的本色,在危难时刻,他们依然会挺身而出,用金色盾牌守护在人民群众身边。
派出所工作任务重、人手少,曹冰不仅要和派出所的战友们一起完成“110”处警、侦察破案、治安巡逻、治安管理等多项工作,还要随时应对各类突发状况和上级交办的紧急任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曹冰一心扑在工作上,没有节假日,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但是他毫无怨言,始终默默无闻的战斗在工作岗位上。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曹冰深知随着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犯罪呈现诡秘性和智能化,警察需要英勇,更要机智。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他都刻苦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强化业务素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加强业务学习,深入钻研法律法规、公安专业知识,按时参加分局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活动,刻苦钻研《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我加压,发奋学习,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尽可能地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参与的每一起执法活动中,都坚持冲锋在前,面对各种危险情况都没有退缩。
曹冰和商家派出所全所民警始终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了凌厉的攻势,始终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为己任,始终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对社会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对以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方式横行乡里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繁荣和发展,辖区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曹冰同志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