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注一腔热血,奉献调解事业
王守德,男,1945年4月出生,滨州市邹平县矛盾纠纷调解处守德调解室主任,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中共党员。2012年3月,王守德退休后又被任命为邹平县调解中心“守德调解室”主任,成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讲国家法律,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王守德普法教育照片
凭着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积累下的经验和口碑,“守德调解室”自成立以来,慕名而来的当事人一直很多。有时一个上午,就要接待十余起案件,去洗手间都要抽空。不管双休日和节假日,群众遇到事情随时都会去“守德调解室”。有的当事人从家里到县城七八十里地,需要转三次车才来到调解室,对此王守德总是热情接待,有求必应。长此以往,群众都知道“守德调解室”是全天候工作的。2015年6月,王守德在省立医院进行了前列腺切除手术,住院期间接到许多当事人的电话,他一直惦念着调解室,更惦念着那些等着调解的当事人。出院两周,他穿着纸尿裤坚持调解工作。因为带病工作,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很多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每次大型普法活动,都有王守德的身影。“十七大”报告讲师团他是成员之一;每届村两委干部集体培训班有他的课程;青少年普法宣讲团他是团长;统战部的“法律进教堂”他是主讲,这样的普法活动他参与了太多太多。“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中,他坚持讲课41堂,累计长达80多个小时。利用晚上到农村为农民普法,进过20多个村庄。为镇(街)举办农村人民调解员培训11堂次,培训调解员2000余名,编写出各类讲义十余份,仅“化解民间纠纷,构建和谐农村”讲义就有17000余字。应邀去博兴、惠民、临淄等地对调解员进行义务培训。在县老年大学担任法律课教师已有14年。从老人到青少年,从机关干部到农民群众都上过他的课。走在邹平的大街小巷,说起矛盾纠纷,谈起调解工作,总会听到王守德的名字。2013年,王守德荣获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并记二等功”的殊荣。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