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的坚守者

2017年10月01日 03:09作者:来源:大众网

  

  孔鹏,女,汉族,197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兖州人,现为济宁市兖州区鼓楼街道司法所所长。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孔鹏先后指导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超过98%,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4件。由于工作突出,2017年孔鹏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之初,学习成了孔鹏每天的必备功课,她不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心理学、社会科学等业务知识,还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逐步成为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次次回访历程、一摞摞荣誉证书和一面面当事人赠送的锦旗,无不见证着她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付出的心血。在她的200余份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占到绝大部分。为处理好这些纠纷,她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有时还要承受委屈和伤痛。

  2014年6月的一天,孔鹏刚踏进办公室,办事处信访办的张主任就急匆匆地跟了进来,“孔所长,快跟我们梅家调解调解吧,他家情绪还是很激动”。孔鹏听罢,没来得及喝口水就跟着张主任往当事人家走去。原来,梅某的儿子在某工地干活不慎受伤。受伤后想得到巨额赔偿款,却一直和承包方协商不下来,所以半年来多次到街道反映情况。由于长时间事情没有解决好,梅某的情绪一直很激动,许多参与协调此事的人员都被梅某的家属骂过。刚走进梅某家里,还没等她开口,就迎来了一句句不堪入耳的脏话。可是,孔鹏没有吭声,而是关切地问起了梅某儿子的伤情。见到这种情景,梅某家属的情绪也慢慢稳定了下来。通过交流,孔鹏得知,巨额赔偿款只是表面现象,出事之后,作为同乡的承包方责任人却一直未露面,这让梅家心里接受不了。了解情况后,孔鹏积极联系承包方,虽然吃了多次“闭门羹”,但孔鹏始终坚持不懈、苦口婆心的去和承包方联系劝解。在孔鹏的努力下,承包方责任人终于意识自身的不当之处,专程到梅某的家中去看望,并且积极赔偿,双方结在心里的疙瘩就此解开,一场持续长达半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就此平息。

  辖区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于2011年被兖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兖州区司法局鼓楼司法所接收进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监管初期,王某认为判了缓刑就等于获得了自由,对社区矫正工作不屑一顾。对此,孔鹏多次与王某进行谈话,让他明白判缓刑并不代表他现在是自由人,并严肃认真地介绍了日常监管的各项规定。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王某对社区矫正不再抵触,变得积极乐观起来,企业也在王某的经营下蒸蒸日上,目前职工已有上百人。

  在领导眼里,孔鹏是一个出色的司法所长;在同事眼里,她是一个热心人;而在家人眼里,她却欠缺很多。参加工作以来,她几乎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长假。当年仅14岁的女儿深夜独自在家无人问津时,她却在拆迁现场处理一起拆迁补偿纠纷。多年来,孔鹏凭着一份执着与坚韧,克服了重重困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在社区群众的心中谱写了一曲壮丽的司法干警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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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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