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拾得
时间:2016年3月30日
那天吃完晚饭,趁时间尚早,带着妻子和孩子在小区散步,小孩跑累了,我和妻子便陪她慢慢走,刚走到西门附近,我便看到地上有个类似钱包的物品,拾起来一看:真是一个钱包!妻子看了一眼,不以为意:“这年头还有谁掉钱包呀!说不定是骗子故意放的饵呢!”我想:骗子要行骗不应该在晚上呀,小区里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而且小区治安管理得一直不错,说不定真是别人不小心掉的,说不定现在失主已经着急的找钱包呢。我把钱包打开看了一下,里面有一些现金、几张银行卡、一个金佛和身份证件。但是没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如何找到失主?这好办!失主可能是小区里的业主,我明天写个寻物启示,然后张贴在小区各个角落,失主定会来认领。万一不是小区的业主,他来小区寻找钱包时也能看到信息。回到家,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听完后显得不太放心,警惕地对我说:先不要写寻物启事,万一被讹上了呢?等失主写了招领启示了,咱再联系人家。我觉得母亲说得有道理,决定先等等。
寻得失主
就这样,我开始了漫长而焦急的等待......一天过去了,我逛遍了小区,没有招领启示;两天过去了,我又把小区逛了一遍,还是没有。我有点坐不住,再次打开钱包看了一下里面的身份证,失主是黑龙江人,不过还好还有张居住证,居住证上显示是阿尔卡迪亚二期24号楼,和我在同一个小区,而且离家不远。事不宜迟,我赶紧顺着地址找到了失主家,经过核实钱包是失主的,当我把钱包递给他时,他惊讶得嘴巴都快掉下来,我把钱包交还给失主后开心的回家了。
后来得知,失主在聊城交通广播连续发布了好几天招领启示,一直没有结果,他们都以为找不到了,所以看到我把钱包送到他家时惊讶不已。我把钱包还给失主,除了给失主挽回了经济损失,还避免了大麻烦。失主钱包里有身份证和居住证,由于失主的户口在黑龙江,不能在聊城补办身份证,他都准备回黑龙江补办身份证了。
热心传递
失主找回了丢失的钱包,激动不已,多次要来家里表示感谢,我都拒绝了。后来他知道我是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就将“拾金不昧”锦旗送到我们律所。
送锦旗的当天,聊城电视台民生直通车栏目对我进行采访,要弘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我认为我只是我们所一名普普通通的律师,我们所每一位律所捡到了钱包都会像我一样还给失主。最后我向失主提了一个“要求”,要求失主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把善举传递下去。
如果说对这件事的感悟,我认为:一个捡拾的善举,体现的是爱与善的力量,人性之美,点滴汇聚,终成大海。以举手之劳温暖彼此,使道德正能量、精神正能量成为一种“蝴蝶效应”,让“拾金不昧”的优良品德释放出道德光芒,让我们的城市更明亮,从而形成人人做好事、人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希望每个聊城人今后都能尽自己所能,宏扬正气,把拾金不昧的精神能传承下去。
孙国胜
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