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华,男,1973年4月生人,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物证室主任。
作为一名法医,他在19年的工作中,先后勘验各类案件现场1780余起;出具伤害案件、交通事故等活体伤情检验鉴定书11900余份;伤残鉴定书3900余份,无一差错。2016年4月30日,这天正好是张晓华生日,本来打算在家里与家人庆祝生日的他,突然接到任务,要去济南勘查一起命案抛尸现场,在现场,面对极有可能是艾滋病患者的死者尸体,张晓华毅然推开同事独自上前,可意外发生,张晓华不幸被死者尸骨划伤,造成艾滋病三级职业暴露,被迫接受毒副作用堪比化疗的艾滋病阻断治疗。经过3个月、半年及1年三次检测,2017年5月,经疾控中心确诊,张晓华同志未感染艾滋病。作为一名法医,张晓华用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事迹,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合格的刑事技术人员的高风亮节。
生死危境,冲锋在前。自从事法医技术工作起,张晓华同志就把这个在别人眼里既“又脏又累”也“没有发展前途”的职业作为了自己终生追求的事业。2016年4月15日凌晨,青州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碎尸案。4月30日,这一天恰恰是张晓华的生日,凌晨五点,嫌疑人供述抛尸地点在济南市东南郊区,张晓华同志立刻随大队领导及侦查员一同赶往济南市。在抛尸地,随着泥土一锨锨铲除,包裹尸块的塑料袋逐渐显现,大家异常兴奋,但一股股恶臭随之扑面而来,因为事先知道死者是云南藉有吸毒史人员,并且判断其极有可能是艾滋病患者(事后确定为艾滋病7年患者)。作为法医,他比现场的其他同志更知道接触艾滋病人的血液有多大的风险,他让大家退后,独自一人踩着混合着血水的泥土继续挖掘尸块。在搬一块最大的塑料袋时,大家看到他的眉头皱了,放下尸块后摘下手套,只见他的右手已经满是血迹。尽管已经戴了三层手套,手还是被锐利的尸体骨头刺破了。张晓华同志没有抱怨、没有退缩,用水简单冲洗后,又戴上手套继续挖掘,直到独自把7块尸块全部挖出,并在旁边一一打开尸袋,逐个摆放拼接,最后才平静地说“全了,尸体一块也不缺”。此刻,他已经是艾滋病三级职业暴露,需要立刻进行艾滋病的阻断治疗,并连续服用一个月的艾滋病联合阻断药物治疗,这些阻断药物严重影响肝功、肾功、并且造成骨髓抑制,同时造成骨骼肌难以忍受的疼痛,毒副作用堪比化疗药物。这一切他默默地承受了,他不能告诉家人,因为医院里还躺着重病的老父亲需要他陪护,家里还有急切盼望二胎的爱人,家里还有高龄的母亲需要照顾。经过3个月、半年及1年三次检测,2017年5月,经疾控中心确诊,张晓华同志未感染艾滋病。多年以来他舍小家顾大家,忘我工作、甘于奉献,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安排,在19年的工作中,共勘验各类案件现场1780余起;出具伤害案件、交通事故等活体伤情检验鉴定书11900余份;伤残鉴定书3900余份;尸体检验1800余具;酒精检验5000余人次。强有力的支持了刑事案件的侦破和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的处理,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业务上级的一致肯定。
匠人精神,守护正义。“一日法医,终身法医”是张晓华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许多人看来又脏又累又没有前途的法医工作却是他终生追求的事业。凭借着严谨细致的匠人精神,张晓华勘验现场、检验尸体精准无误,为案件侦破提供了科学依据。在每一起案件破案后都要重温现场,了解犯罪过程、犯罪心理,进而明确每一处损伤的形成机理,并对这些案例加以总结,对法医检案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了很大帮助。在2006年“2.10”爆炸案、“2.25”出租车司机被杀案,2013年“6.06”刘兴花、刘东升、潘长青故意杀人案、“8.26”李同恩被杀案,2014年“5.20”魏福军杀人焚尸案、“8.26”李同恩被杀案、“7.30”张翠萍被杀案等重大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张晓华根据现场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准确刻画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有效的缩小了该案的侦查范围,并从现场提取了重要痕迹物证,为最终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公正公信,护卫公平。除了各类案发现场,位于青州市中医院的法医门诊也是张晓华的工作场所之一。他在这里接待群众,为他们做伤情鉴定。对这份工作,张晓华除了一如既往的严谨细致,还多了几分柔情。公平公正的工作、贴心热情的服务让他成为群众心中的正义使者。伤情鉴定工作直接影响被害人和嫌疑人双方,必须一碗水端平。对每一起鉴定,张晓华都分外严谨、精益求精,不敢有一丝马虎。为严格规范地做好伤情鉴定工作,张晓华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结合青州市公安局伤情检验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州市公安局伤情鉴定规则,规范了包括委托、受理、检验、审核及送达等各个环节。这一规定被潍坊市公安局在全市推广。
张晓华把法医技术工作作为自己毕生所追求的事业,他把自己的时间都给了工作、给了群众,他用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崇高的敬业精神,取得了骄人业绩,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2017年11月23日,省委书记刘家义对张晓华的事迹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宣传他的典型事迹,向社会传递正能量,树立人民公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