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有瘾的“律师大姐”

2018年03月01日 15:53作者:来源:大众网

陈维芹自1997年起从事律师工作,2004年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来,共义务代写法律文书200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她先后获得“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人物”、“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齐鲁巾帼十杰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陈维芹,女,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律师,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山东省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者。

陈维芹自1997年起从事律师工作,2004年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来,共义务代写法律文书200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义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她先后获得“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度人物”、“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齐鲁巾帼十杰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锦上添花虽然美,雪中送炭更可贵。陈维芹在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接触了不计其数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体,这些需要社会关心、需要政府帮助的“特殊群体”对她都有一个亲切而温暖的称呼——律师大姐。

律师大姐扶贫帮困。“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2004年陈维芹放弃了有丰厚收入的律师工作,义无反顾的投入到免费为贫弱群体服务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当时就有很多人所“你傻不傻啊,放着这么多的钱不挣,非得去干什么法律援助”但是,陈维芹不这么认为,在她的心里,法律不应该是谋财的工具,而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贫弱群体权益法人有力武器。就这样,她怀揣着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连心桥的梦想,以精湛的业务技能、忘我的工作激情在平凡又不乏令人感动的法律援助工作中淋漓尽致地书写着自己的人生。陈维芹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免费帮助贫弱群体打官司,每次遇到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她都是热情招待,耐心倾听,对老弱病残者,随时联系并上门服务,对涉及代书或代理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及时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陈维芹也经常需要给法律援助申请人当司机,“到民政部门办特困证,到残联办残疾人证,怎么办,地点在哪里……”面对不同人的不同要求,陈维芹总是尽量让他们少跑趟腿,自己多走些路。

2012年冬,莒县城阳街道52岁的妇女王某遭受家庭暴力,母女被丈夫赶出了家门,狠心的丈夫还提起了离婚诉讼。绝望无助的王某找到莒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面对悲痛欲绝的王某,陈维芹感到了自身责任的重大。她先用自己的积蓄帮助王某母女解决了生活问题,随后冒着严寒开始了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获取了王某的丈夫是因有第三者介入而抛弃妻女的有利证据。后经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获取了5万元赔偿金及所有的家庭财产。事后王某来到陈维芹办公室后,激动地对她说:“陈律师,虽然我比你大多了,但我还是要叫你一声大姐,太谢谢你了,不然俺娘几个今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啊!”陈维芹在日常工作中将扶贫帮困送温暖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她愿做百姓的贴心人,愿做受援人的“律师大姐”!

律师大姐心系百姓。对受援人来说,他们相信:“法援陈主任,帮弱者有‘瘾’,有困难,就找陈主任!”对于陈维芹的家人来说,他们相信:“她手中还有没办完的案子,今天晚上可能不回家吃饭了。”对陈维芹而言,舍家抛情,加班加点是常事,家里老父亲病了不能陪护,儿子高考却未曾为他做一份营养餐,她深感愧疚,然而,看到因被拖欠工资以上访相逼的农民工、因种植劣质玉米种导致绝产而痛哭流涕农民……当她看到需要帮助的百姓,她心中的正义天使就会让她忘记对家人的愧疚,忘记对家人曾许下的“回家一起吃饭”、“我去置办年货”……对家人承诺的兑现次数少的让她儿子误以为自己有一位“傻妈妈”。而当事人对她的依懒性不曾减退,这份依赖源于对陈维芹这位“律师大姐”的信任,在他们眼里陈律师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律师大姐大爱无疆。陈维芹以“为人以善,德济天下”作为人生信条。陈维芹因直接接触贫弱群体,更能理解困难妇女儿童的疾苦,因此她踊跃参与“春蕾计划”、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帮扶残疾儿童、关爱“贫困母亲”、孤寡老人等活动,捐款捐物、扶贫扶志,奉献爱心。先后救助“春蕾”女童、女高中生女大学生12名,救助孤寡老人、贫困母亲4名,先后捐款捐物累计达3万余元,受帮助的孩子们无一不感激的说“陈妈妈您就像我们的亲妈妈一样好”,陈维芹用她的温情为贫寒的孩子们送去了希望,送去了亲情。法律援助工作面对的是来自四面八方的贫弱全体,有的吃不上饭,她就在办公室备好点心让他们吃饱,有的没有路费、没有诉讼费,她就会毫不犹豫的掏钱给他们,让他们能够安全的回家、及时的立案。曾经有位接受了陈维芹帮助的老人,挎着一篮子鸡蛋非要送给陈维芹,推脱不了,陈维芹只得留了两个鸡蛋,并悄悄给老人篮子底下压了200块钱,并亲自开车送老人回家。现在逢年过节陈维芹都会去探望老人,在陈维芹细致入微的关怀下,老人现在生活的很好。

陈维芹经常讲:“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吃穿都够用,看到条件非常困难的受援人,总想为他们做点事,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一些生活上的帮助。”这些年来,陈维芹尽心尽力地帮助别人,从来不考虑回报,用热情、用专业、用知识为贫弱的人们撑起一片公平、正义、温暖的天空,她将继续用心做好民众的律师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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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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