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明行动”简报第38期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2月10日全省公安机关着力建设“平安农村”目前,全省农村共建立专兼职巡防队伍4万余支,农村地区安装电视监控探头20余万个,建立治安卡点2000余个,全省农村地区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升。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工 作 简 报
第3期
(总第38期)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2月10日
全省公安机关着力建设“平安农村”
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公安机关在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中,以“平安农村”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农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排查、整治、管理、建设”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省公安厅党委始终把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成立了“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治安总队,具体负责“乡村文明行动”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为增强工作针对性,组织专题调研,找准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的盗窃、抢劫等突出治安问题。研究制定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各地公安机关普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加强对“乡村文明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各相关警种的协调配合,制定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对现有农村警务室重新进行规划,将社区警务基础建设和工作机制纳入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推动实现城乡警务一体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农村派出所招聘保安队员的数量,达到派出所警力1倍以上。创新农村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建立以警务室民警为主,多部门、多警种联动的“一警为主、多警联动”运行机制,实现由警务室民警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合成作战的警务模式转变,更好地发挥警务室工作的综合效能。推广在大型集贸市场、偏远村庄等处设立“流动警务室”,实行弹性工作制,变“全时警务”为“时效警务”,在案件和事故高发时段、防范薄弱环节、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开展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目前,全省共建立农村警务室4767个,配备驻村民警8684余人,大大促进了农村警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广泛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每月一个活动主题,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忧,向群众问需、问计,及时帮助解决困难,主动接受群众评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治安工作。广大社区民警在辖区人员流动多的街道、商场、集市等处设立“咨询台”,利用宣传画、板报、标语、宣传手册、多媒体、征求意见信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提供警务咨询服务。期间,全省社区民警走访农村家庭62万户,走访群众250万余人,帮扶孤残困难群众家庭3.4万户,征求各类群众意见建议8万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7万起,3110起有争议案件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密切、和谐了警民关系,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四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以“一制一圈七网”为主体的打防控一体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动态管控水平。大力推进“监控村”、“监控镇(乡)”建设,全面推广简易技防设施和联网报警装置。在县、乡、村际主要道路设立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提高查控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目前,全省农村共建立专兼职巡防队伍4万余支,农村地区安装电视监控探头20余万个,建立治安卡点2000余个,全省农村地区治安防范水平明显提升。
五是大力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深入推进完善治安双保、治安防范承包等有效做法,组织开展警治联勤、联户联防、联村联防、保安巡逻、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工作,形成全覆盖的群众防范网络。探索建立社区群防群治协会、平安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治安治理社会化。目前,全省建立平安协会等治保组织9.4万个,农村群防群治力量达到54余万人,有388万户农户参加了治安双保。
六是扎实开展农村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治安整治。各地公安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黑四害”等违法犯罪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开展“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清网行动”、“打四黑除四害”、禁毒扫黄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坚持民生导向和“零容忍”理念,严厉打击盗窃、抢夺大牲畜、农机具、变压器以及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8万名,打掉犯罪团伙2200个,查获团伙成员6600人,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以乡镇、村庄为单位,集中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确定一批需重点整治的地区和问题,采取蹲点整治、挂牌督办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目前,已排查重点部位5.6万处,整治重点地区2800处,解决突出治安问题6500个,全省农村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