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明行动”简报第41期

2012-09-08 15:57:00作者: 来源:山东省文明办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3月30日 孙守刚强调,“乡村文明行动”目前已进入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要适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推进会,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工 作 简 报
第6期
(总第41期)
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 3月30日
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3月29日,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在济南召开。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孙守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建国主持会议。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孙守刚指出,“乡村文明行动”实施近一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主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宣传动员持续升温,农民群众参与热情高涨,环境治理实现重点突破。“乡村文明行动”开局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
  孙守刚强调,“乡村文明行动”目前已进入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要适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推进会,进行再宣传再动员。要学习推广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掀起新一轮的行动热潮。要拓展舆论宣传方法途径,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通过博客、微博客、论坛等传播手段宣传造势。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区别对待,科学谋划,统筹推进。要坚持从细节、具体事抓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看得见摸得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实化细化“乡村文明行动”阶段目标和工作措施。要抓住优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素质、繁荣农村文化等工作重点加以推进。要坚持抓示范攻难点,抓两头带中间,一村一策,综合施治。
  孙守刚要求,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做好联络服务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要修订完善任务分工、执行标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部门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要形成工作合力,在“乡村文明行动”这个大的主题框架下,对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政策、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集中进行投入,集中连片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资金的效应,最大限度地彰显各个部门的工作成效。要转变工作作风,重实干、出实招、求实效,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呼声愿望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会议通报了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等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推进措施等做了发言。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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