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厅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和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为乡村文明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在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
会议上的发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位领导、同志们:
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厅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前几年的主要工作
(一)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实现“村容整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省委、省政府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我们提出,我省村庄整治的主要内容为“三清四改四通五化”(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通过整治让老百姓走平坦路、喝干净水、用卫生厕、住安全房。2006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青岛城阳专门召开全省村镇建设暨村庄整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村庄整治工作。省财政累计安排村庄整治专项资金7350万元,各市县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临淄区投资近5亿元,对1550公里的农村道路进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广饶县突出整治村居环境、路域环境和城镇环境,清运垃圾2400余吨,拆除违章建筑1300处。昌邑市探索建立了“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配备农村保洁员1500多名、垃圾桶1万多个、大中型垃圾清运机械和车辆160多台。2006-2008年,我厅以鲁苏边界为重点开展了省际边界地区村庄环境整治。重点整治了鲁苏边界地区的400多个村庄,初步实现 “精神为之一振,眼睛为之一亮”的目标。2011年9月,我厅在淄博召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发动。2010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支持36个县市区的170多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全省范围内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正在形成,有3.7万个村庄设置了垃圾收集点,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430个、集中收集点1194个,30多个县市区已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全省小城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72个、处理装置1038个,污水处理率达25%,6607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村容村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着改善, 2000多万群众受益。
(二)以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为目标,全力抓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2009年,省政府启动了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确定了三年新建农房300万户、改造危房60万户的目标任务。我厅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提请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就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并召开调度会10次。分析情况,研究措施,及时解决资金、土地等问题。为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的引导,2009年组织全省开展了新一轮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培植特色村”的方针,着力构建人口相对集中、土地集约利用、生产生活方便的空间结构。省级财政共安排村镇规划编制资金625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和整治规划,实现了县域村镇规划的全覆盖。到2011年底,全省累计新建农房320万户,改造危房61万户,建成新型农村社区7900多个。新建社区实现了“亮化、绿化、硬化、净化、美化”,改变了旧村“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年年建新房,不见新农村”的状况。住进社区的农民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一样的服务。生活环境的改变,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促进了文明素质的提升和乡风文明。
二、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快小城镇改革发展,促进小城镇做大做强。把小城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节点,在全省选出100个镇重点扶持,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按照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突出特色的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种田向大户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力争经过3-4年的努力,把100个镇培育成为县域产业成长的新载体、创业发展的新平台、人才集聚的新高地,带动全省小城镇提升建设和发展水平。制定完善全省小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继续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开展创建山东省园林小城镇、绿色低碳小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活动。
(二)推进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计划,完善村庄整治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注重特色保护,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12-2015年,每年整治1万个村庄。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重点整治道路泥泞、排水不畅、垃圾乱扔、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在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沼气池和秸秆气化,以此带动改厕、改灶、改圈,从根本上解决“三大堆”问题。实施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面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做到户内垃圾袋装,村设收集点,镇建中转站、配运输车,县集中处理。
(三)继续推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建设方面把“质”的要求摆到重要位置,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在建设速度和规模上做出适当调整,以更加科学务实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农房建设。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当头。在完善规划上加大力度,与我省“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我省城镇化发展速度相适应,完善农房建设专项规划,对农房建设科学指导。二是把握建设节奏和规模。按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房建设规律,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原则,对完成的农房建设项目,认真组织“回头看”,重点向完善设施配套倾斜,提升舒适度。三是确保质量。按照建设百年住房的标准,对农房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建成精品,把好事办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是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引导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服务标准,明确物业管理职责任务,提高服务质量。五是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对于符合法律和规划建设的农房,办理核发房产证,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将沂蒙革命老区范围内18个县(市、区)纳入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贴范围并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认真开展农村危房底数核查,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制定完善省级危房改造资金、工程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和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为乡村文明行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