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标题,一以贯之地坚持和丰富发展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高扬起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进一步明确了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七项重任”,进一步向世人昭示,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绝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解读
王守光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标题,一以贯之地坚持和丰富发展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高扬起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进一步明确了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七项重任”,进一步向世人昭示,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坚定不移,毫不动摇,“绝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一、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坚定不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并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既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得出的必然结论,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深厚政治基础。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社会主义方向决定了中国现行民主政治的性质与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十六大以来,高举人民民主这一光辉旗帜,我们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应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步伐从未停歇,特别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思想的完善、丰富和发展,为我们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党的十八大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进一步要求“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在当代中国,无数事实和血的教训充分证明,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不会走向邪路,政治体制改革才会有序有效地渐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参与的不断扩大和加深,人权状况的改善和进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条件。始终高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促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减少并及时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并使各项决策实施具有广不管的群众基础,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二、始终坚持“三位一体”发展政治文明坚定不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有力支撑和鲜明特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003年2月26日,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胡锦涛进一步强调:“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201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进一步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们党总结自身执政经验,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基本特征的明确概括。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文明的主体结构,三者之间是密切联系、内在统一的,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特别是十八大,我们党反复强调和进一步深刻阐明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决定性意义,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三大支点和三大基本特征。这三大支点和三大基本特征的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道路上,在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进一步强调“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一次阐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它们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之中,统一于社会主义现化代建设全过程。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没有党的正确领导,就没有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践,人民当家作主就不能真正实现。同时,党的领导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而党的领导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推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党组织本身,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无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树立党的权威,还是行使民主权利,都要通过法治来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仅为中国的政治发展指明了科学的道路,而且为如何理性地走好这条道路界定了原则,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只能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只能是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始终坚持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体系坚定不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这一论断充分说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持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及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主区域自治制度,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政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政治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这一系列政治制度体系和法律体系,十八大作了进一步强调,与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一以贯之,必须在新的征程中进一步完善,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推进。
十八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一大亮点。这是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确认了“协商民主”概念,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最新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协商民主,是对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追求民主伟大历程中的一大创造,将协商民主制度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探索和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同西方竞争式民主相比,协商民主具有许多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协商民主既关注决策的结果,又关注决策的过程,从而拓宽了民主的深度;二是协商民主既关注多数人的意见,又关注少数人的意见,从而拓宽了民主的广度,三是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这两种民主形式创造性地结合,运用协商民主,注重求同存异,促进社会和谐,在保障人民行使投票权利的同时,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当今人类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实践证明,团结与民主是两大不可或缺的要素,稳中求进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妥善处理团结与民主的关系。一些国家在推进民主的过程中,往往致力于彰显民主的价值和意义,忽略了民主对团结的需求,造成推进民主进程中的团结危机。这种竞争式民主不注重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构建,甚至不断引发社会动荡和民族分裂。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下,将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在这一制度下,更能够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在这一制度下,更能够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能够更深入探索“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更进一步地积极推动基层民主协商的开展。
四、始终坚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并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七大任务”:一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这一任务的新精神主要体现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等。二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一大亮点。在上面“健全政治制度体系”中已解读。三是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这一任务的新精神主要体现在:“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等。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任务进一步强调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与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一脉相承。五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这一任务进一步强调了“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等措施。六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一部分的新精神主要体现在:“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引咎辞职制度”、“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等。七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任务强调“统一战线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强调“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强调“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并对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作了进一步的强调和阐发。
需要指出的是,落实“七大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加强理论指导,切实同小平同志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改革方面,着力克服主要的弊端:那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和肃清封建主义影响的问题。这“五方面问题”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此外,学习报告第五部分,必须与学习十八大报告总体精神贯通起来加以思考。譬如,十八大报告本身就是“政治动员令”、“政治宣言书”。譬如,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态度“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始终坚持”,“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等等,这些新话语,表明了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道路上的决心和信心,也是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旗帜鲜明地立场和政治态度。再譬如,胡锦涛同志从党、国家、军队事业发展全局考虑,主动提出不再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职务,实现了新的权力交接,既体现了一位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和战略家的高瞻远瞩、博大胸怀、高风亮节,开创了60多年来执政党领导人“到站下车”、“全身而退”的首例,使限任制具有实质性的进步。
现实发展是历史发展的继续。解读十八大报告“第五部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无论是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还是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仍有不足和弊端,依然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关键在于“愿不愿意改”,关键在于“积极稳妥的改”、“循序渐进地改”。1987年3月27日,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新成果,进一步推动我们国家面貌发生的历史性变化。这也充分证明,我们实行的政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正如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的正确道路。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个人简历:
王守光,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诸城人。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大学文化,文学学士。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教务处研究室主任、党的建设专业教授。
主要从事政党政治与政党文化、党的执政理论与实践、信息网络化与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主要讲授“信息网络化与中国共产党”、“充分利用互联网推进民主执政”、“与领导干部谈谈互联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等课程。
近年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理论前沿》、《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发展论坛》、《东岳论丛》等报刊上发表论文近百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和复印;出版《信息网络化与党的建设》、《延伸的干部教育培训之路》著作2部;主编出版了《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问答》、《新时期干部教育概论》教材2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主持完成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5项。国家课题《信息网络化与执政党建设面临的挑战及采取的对策研究》的最终成果“信息网络化与党的建设”,受到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通报表扬,并作为《成果要报》上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进入中央领导层决策视野,省重点课题成果《网络环境下政党执政文化建设对策研究》得到时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群同志的重要批示。获山东省精品工程奖1项、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全国党刊优秀稿件一等奖1项、山东社科联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1项、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
系山东省泰山学者“党的建设研究”岗位科研团队成员。兼任山东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政治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领导学学会常务理事。2010年3月至8月,挂职潍坊高密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