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开风气之先—山东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综述
2012-10-26 07:24:00 赵 琳来源:大众日报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上,山东省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全省11个单位和7人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数量居全国前列。
□ 本报记者 赵 琳
继2009年首次跨入“千亿俱乐部”后,山东文化产业增加值连续三年稳居全国前列,GDP占比不断攀高,正朝着“十二五”期间成为支柱产业的目标稳步迈进,鲁报、鲁剧、鲁书等文化品牌叫响全国。
山东农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数量居全国之首,城市博物馆、图书馆等设施免费开放,数字影院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构建“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可期。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上,山东省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全省11个单位和7人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数量居全国前列。
文化改革发展硕果累累,得益于从2003年起在我省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认为,通过改革,我省初步形成了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极大解放了文化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
纵观十年路,山东文化体制改革一路攻坚克难,冲破藩篱。尤其是近年来,提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政策强力推动,从个别试点到全面铺开,在文化改革发展的多个领域勇开全国风气之先。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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