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产权管理体系 优化产权配置

2012-09-18 14:48:00作者: 来源:大众网

产权管理工作按照“三结合、三统一”的国资监管体制要求,以规范和完善出资人产权管理履职行为为主线,正确把握巩固与调整、发展与规范、创新与风险防范、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不断加强产权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产权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功能,推动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

    产权管理工作按照“三结合、三统一”的国资监管体制要求,以规范和完善出资人产权管理履职行为为主线,正确把握巩固与调整、发展与规范、创新与风险防范、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不断加强产权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产权管理工作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功能,推动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
一、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一)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新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从履行出资人职责角度,不断推进产权管理制度化建设。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印发了34个产权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结合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起草的《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修订稿)纳入了省政府立法程序,《山东省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也正在制定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我省已初步形成了产权登记、产权流转、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围绕履行出资人职责衍生的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制度体系,为加强国有产权监管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二)积极构建企业内部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为促进省管企业内部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我们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内部产权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省管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和会议精神,积极构建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内部产权管理工作体系。高速集团等15户企业在集团总部设置了产权管理职能部室,集中管理职能,并要求权属企业设立专职管理部门或明确责任部门承担相关职责。省管企业履行产权管理职能的部室,已由原来70余个集中到了36个,还明确了产权管理工作的协同部门。“机构明确、职能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的企业内部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为做好产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已明确专职或兼职产权管理工作人员102名,其中本科学历65人,占63.7%;研究生以上学历27人(博士2人),占26.5%,;拥有注册会计师等各类执业资格的17人,占16.67%。省管企业根据省国资委要求,依据国务院国资委3号、12号令,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有的企业还进一步细化了无偿划转、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在原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制定下发了近40个国有产权管理方面的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了权属企业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工作,省管一级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基本固化,国有资产评估规定执行到位,基本做到了按照制度和规范执行并实施有效管理。
二、产权管理基础不断夯实
(一)产权登记工作扎实推进
    产权归属清晰是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前提和基础,省国资委成立后,为摸清国有产权底数,首先对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和其他省属企业的国有产权进行了全面清查,形成了《省属国有出资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资料汇编》。2008年组织开展了省管及其权属企业产权登记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省管企业国有资产的存量和结构分布。我们还按照规定每年组织一次产权登记年检,通过考核等多种形式推进产权登记工作。我们单独设立了产权登记资料档案室,配置密集型档案保管设备,并建立了系统配套的档案管理制度。2012年我们还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即29号令进行企业重新登记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省已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共计5157户,占有国家资本1346.94亿元。其中,省管企业1610户,占有国家资本592.56亿元。
(二)资产评估工作稳步提高
    新的国资体制确立后,国资监管机构和企业从不同角度出发,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谨扎实地开展评估项目审核工作,实现了从合规性审核到合规性与合理性并重审核的转变,较好地维护了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省国资委建立了初审、复审、复核三级审核程序,采取了检查工作底稿、现场勘察、全过程监控等工作方式,实现了从合规性审核到合规性与合理性并重审核的转变,创造性地提出了连续现金流量的折现方法和公式,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好评,对资产评估技术起到了引领作用。为保证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客观公正性,建立了中介机构公开选聘制度,促进了中介机构公正执业。通过建立补充报告制度,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通过建立第三方暗审制度,规范了自身和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省国资委共办理评估核准备案项目689项,评估前净资产979.39亿元,评估后净资产2026.98亿元,评估增值1047.59亿元,增值率107%,其中经审核,审增净资产131.68亿元,占净资产评估增值总额的12%。
三、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为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管理问题,促进国有产权合理、有序流转,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实现国有产权实时动态监管,我们于2009年启动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2010年该系统在省管企业进行了统一应用,截止目前已经有1246户企业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其中一级企业24户,二级企业308户,三级企业589户,四级及以下企业328户,分别占企业总数的2%、25%、47%、26%。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涉及18个门类、79个大类。其中:分布在制造业363户,占企业总数的29.1%;批发和零售业198户,占企业总数的16%;采矿业166户,占企业总数的13.3%;房地产业116户,占企业总数的9.3%。还有32.3%的企业分布在其他行业。省管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数据和信息的深度分析挖掘。在国有产权的进退流转中,可以利用分析成果指导增量投资方向和规模、存量产权布局和结构调整、产权退出时机和方式。针对行业特点、出资目的、产权结构等实际情况,探索产权管理的新方式,提高产权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了涵盖企业产权从初始投资、运营管理到清算注销的全过程,管理范围延伸到了国有资本控制力的末端,通过运用该系统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为领导进行决策提供依据,为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提供参考。
四、构建“五统一”交易体系,为山东产权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山东省产权交易市场整合之前,除计划单列市青岛之外,我省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机构有8家。这些机构对我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山东产权市场,在省政府的领导下,2007年省国资委会同监察、财政、人事、信息产业、工商等部门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工作的意见》,由省政府转发全省各级政府执行。意见明确了“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五统一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体系,要求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严格落实进场交易制度,并指定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挂牌交易。山东省(鲁信)产权交易中心改建为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南、烟台、潍坊、菏泽、济宁、滨州等市设立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标志着山东产权市场完成整合。在此基础上,我们相继制定了《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也制订了30多项交易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为产权交易市场整合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产权市场整合的完成,实现了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大平台上的规范交易,提升了山东产权对外的整体影响力,有助于交易信息更广泛的发布,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各类交易资源的聚集,更好地发挥市场效应。2008年底,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的验收,纳入全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2009年与省内16个市国资监管机构联网,从而实现了国家、省、市“三级”信息监测系统对交易项目的全程、动态监测,提升了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平台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产权市场整合完成后,成交宗数、成交额都大幅度增长,进场交易项目获得大幅增值。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交易额、增值率均位列全国地方产权交易机构第一名。
五、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产权管理的枢纽和战略作用
(一)产权配置效果不断显现
    按照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国有企业活力,壮大国有经济实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要求。我们指导省管企业创新调整方式,调整产业、产权结构,实施板块化、专业化、区域化整合,有效提高了产业、产权的集中度,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果,在流转中有效提升价值。2011年高速集团采取公开转让、无偿划转权属企业产权和资产的方式,整合相关板块资产30多亿元,打造专业化板块运作平台,提升各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产权配置力度不断加大
产权管理是所有制的核心,各省管企业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角度出发,着力发挥产权管理的战略性作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了企业的价值。兖矿集团着力突出产权管理战略先导作用,强化产权战略布局,做好内部产业清理整合工作,促进煤炭、煤化工、电解铝及成套机电设备制造各主业的协同发展,建立了五个煤炭基地,控制煤炭资源396亿吨,构建了内外支撑、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国际化发展格局。
(三)境外产权管理进一步加强
我们近年来加强了境外产权管理,为实施国际化战略提供了保障,省管企业已办理境外企业产权登记33户。重工集团先后并购法国博杜安和意大利法拉第集团,兖矿煤业收购澳大利亚菲利克斯后,并购格罗斯特公司,实现了兖煤澳洲公司在澳大利亚的成功上市,并通过规范、完善的公司章程和制度规范,探索了境外产权管理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责任到位的路子,对境外产权实施了有效的管理。
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逐步规范
(一)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
    国务院部署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后,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着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研究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整体方案。在委股改领导小组领导下,我们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角度出发,坚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兼顾上市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稳定和保障投资者权利相结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最低持股比例、每股净资产、股价、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等方面的因素,兼顾流通股东利益、国有股东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审核,高效有序地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表扬。我省37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对价支付方式以送股为主,企业报送的平均对价水平为2.80股,经我委审核的最终平均对价为10送2.67股,按2006年12月31日市值计算,少支付对价5.4亿元,且对价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规范国有股东行为
    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后,经过学习和研究,结合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我省上市公司的实际,形成了我省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三个文件的意见和《关于报送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最低持股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全流通条件下国有股份的有序流转和国有股股东的行为。
(三)建立上市公司信息报告制度
    2010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我省及时转发并提出贯彻意见,确定了纳入监测系统的上市公司名单,并组织召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测系统应用培训会。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时每季完成信息的填报工作。从而建立起了由月度公告摘要、月度市值统计和季度信息分析相结合的上市公司信息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刘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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