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半个月来,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逐步展开,部分媒体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了违法违规问题,但仍有一些媒体顶风不改,继续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对此,八部门明确表示,将锁定重点地区、重点媒体,在下一步的集中整治阶段予以重拳打击。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 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危害社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为消除这一公害,4月25日,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手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半个月来,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逐步展开,部分媒体通过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了违法违规问题,但仍有一些媒体顶风不改,继续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对此,八部门明确表示,将锁定重点地区、重点媒体,在下一步的集中整治阶段予以重拳打击。
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5月7日,宁夏华美整形美容医院、宁夏天伦不孕不育医院等12家涉嫌在网络广告中使用不当用语的医疗机构以及4家涉嫌发布违规广告的媒体,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下发的通知书,被责令在5月10日前进行整改。
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启动后,工商总局作为牵头单位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工商部门闻风而动,加强监测,督促整改。
山东出台广告监测管理办法,对医药广告进行24小时监测;黑龙江对4家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罚款225万元,并召集负责人警示谈话;河北把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专项行动的参与单位之一。根据总局部署,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结合2012年报刊年度核验,督促报刊出版单位规范医药广告的内容,目前各地已对刊登虚假违法广告严重的10种报纸予以年度缓验的处理。
全国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也依托广播电视监测台、监测中心等,建立了覆盖地市一级的广播电视广告监测平台。4月份以来,已责令数十套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对违规医药广告进行整改,查处50余条(次)电视医药专题广告。
此外,各级党委宣传、通信管理、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新闻办也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当地党委政府监测检查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医药广告及信息和开办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情况,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督整改。
部分媒体顶风不改
在海南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电视屏幕墙同时播放着7个本地电视频道画面,工商人员对播出的医药广告进行筛选,确定广告性质。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虚假的医药广告,将在第一时间下达行政告诫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
“违法虚假电视医药广告多选择午间和凌晨等时段播出,违法虚假报刊医药广告大多刊登在都市类报纸上。”海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副处长王建禄说。
此次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整治以新闻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据工商总局广告司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以来,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通过主动自查自纠,清理了大量医药类广告专题片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
监测结果显示,截至5月4日,全国31个省级卫视中已有27个清理整改了利用广告专题片和医疗资讯类节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但部分省级电视台地面频道、省级广播电台、地市级电视台和互联网站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情况仍较严重。
“工商总局已经通知相关地方工商部门,立即叫停上述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并将其列为重点跟踪监测对象。”这位负责人说。
锁定重点重拳出击
自5月10日起,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下一步,工商总局将重点曝光发布违法医药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体。”工商总局广告司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会同各部门继续加强对相关媒体发布医药广告及信息和开办专题类健康资讯节目、栏目情况的监测检查,对监测发现的严重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联手进行查处和曝光,下大力气整治利用专题片和医疗资讯类节目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行为。
大众传播媒体肩负着广告审查义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表示,将会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加大对广告违法居高不下的报刊出版单位的重点监控和惩处力度,并以省、市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为重点对象,集中清理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等违规行为。
网络日益成为医药广告重要载体。国务院新闻办表示,将对传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网站一律采取关闭、封堵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也表示,对拒不整改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网站,依法吊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
加强源头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斩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利益链条。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以义诊、专家访谈、科普讲座等名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和查处。
今年初,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式启动了覆盖至地市级的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示,将充分发挥监测网作用,对违法广告高居不下、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产品,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各地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情况进行了在线链接,供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欢迎群众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