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能否破冰?
2012年,广州番禺“房叔”事件持续发酵,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再次步入公众视野。在此背景下,南沙区即将推动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示试点备受关注。
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一直是国人关注的焦点。
2012年,广州番禺“房叔”事件持续发酵,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再次步入公众视野。在此背景下,南沙区即将推动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公示试点备受关注。
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已将“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列为市级重点督办工作,南沙试点包含其中。目前,试点工作有关方案、制度安排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但具体内容尚未向社会公布。申报的内容如何?公示的范围有多大?依托何种途径公开?涉及官员级别多高?试点成效如何?尚待进一步观察。
去年以来,广州纪检监察系统在反腐倡廉领域展开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作为地方试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能在广州率先破冰,将极具标本示范意义。
“房叔”事件令人深思
10月8日17时31分,网友“广州正义者联盟K”在天涯论坛发帖:“有图有真相:番禺一个城管队长就有20多套房产,广州的房价怎能不高?”,剑指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政委蔡彬。经媒体广泛报道后,蔡彬被戏称为“房叔”。
在广州市纪委的指导下,番禺区纪委快速介入处理,三天之内停止蔡彬职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初步查明,蔡彬在担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政委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重大违纪行为。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房叔”蔡彬、“表哥”杨达才作为公共事件持续发酵,社会焦点逐渐转移到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存在制度漏洞这一层面。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党政领导干部和大中型国企领导干部必须每年上报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房产及投资等情况。但是,这一规定只是要求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并不用在党内外公开。
其实,广州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曾有创新。2009年7月,“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市管干部可以通过全市80多个填报点进行远程填报,具体内容为个人收入申报登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登记,配偶子女从业信息登记,主动上缴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登记。
市管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率先进入了信息化轨道,但也面临不少实际问题。比如处级干部未纳入系统,只是通过纸质向组织部门填报,信息真实性也难以查证。
番禺区委组织部曾要求处级干部申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但蔡彬近两年只申报了本人持有房改房一套,儿子持有自建房一套,存在瞒报行为。
探索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公示
去年10月,“房叔”事件尚未完全定论,广州市纪委首次透露,广州确定在南沙区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开展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目前,相关工作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曾表示,广州将借鉴一些地区、单位开展财产申报的有效经验,以完善南沙的试点工作。
一石激起千层浪,南沙试点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市纪委接下来的月度定期发布会上,这一议题每每成为焦点。
去年12月,梅河清透露了南沙试点的新进展,称试点工作有关方案、制度安排已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但具体内容尚未向社会公开,将由省纪委择机统一向社会发布。而在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作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通报时称,南沙试点工作将在春节后展开。
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已将“完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列为今年100项市级重点督办工作,南沙试点正是该项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明确提出“在南沙区约300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试点探索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公示工作。”主要任务是“试行考察对象廉洁报告制度”。
针对如何解决申报信息真实性这一关键问题,广州拟探索建立个人报告事项核查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所报告的个人收入、房产、投资、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情况的总体分析评估。
据了解,市纪委正着手整合公安、工商、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加强数据的智能比对和筛查,能从中发现反腐线索。比如说房产问题,只要在房产信息中一查,某一领导干部有多少套房子就一目了然,跟他之前报的房产信息比对,很快就可以知道他的申报有否隐瞒。
南沙先行试点值得期待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备受期待。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虽未明确指出要“公开公示”,但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已在释放积极信号。
从地方实践来看,全国范围内已经或即将开展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地方试点已达20个,最早开展的是新疆阿勒泰地区,行政级别主要为县市级,有少数为地市级。不过,公示对象各不相同,有的是现任官员,有的是拟提拔官员,级别最低为副科级,最高为正处级。最大的不同在于公示的渠道上,有的在当地廉政网,有的在单位公告栏,有的在单位干部大会,也有极少数规定在媒体上公开的。总的来说,内部公开较为常见,社会公开较为少见。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戴黍认为,“党内公开与社会公开的差别还是很大的,一下子就面向社会公开,确实有一些难度,也需要改革勇气。从这个角度说,南沙试点仍有改革空间,值得期待。”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表示,“从公示对象的级别来看,南沙的改革力度应该得到肯定,毕竟扩大到了局级(区领导)这个层面,而不是只针对一些科长、处长。不过,官员财产公示是一个复杂的制度设计,公开的程序如何?在多大的范围公开?依托什么途径公开?改革效果如何,尚待进一步观察。”
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坦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阳光法案”,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治本之策。但是,“群众现在对财产申报公示的期望值高,我们对此要有清醒认识。”梅河清说,以香港为例,进行财产公示根本的目的在于防止利益冲突。
“南沙试点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运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需要我们不断积累经验,去解决问题,也需要市民群众、新闻媒体的支持。”他说。
责任编辑: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