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普: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目的在于引导消费方向

2013年11月17日 20:08作者:于潇潇来源:大众网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到了要完善税收制度。今天上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对此进行解读时提到,所谓完善税制,就是对我国目前几个大的税种进行改革:一个方面涉及到的是消费税,另一个方面涉及到的是增值税和营业税。

17日上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做客大众网,解读《决定》中关于深化财税改革的相关事项。(摄影 韦辉)

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摄影 韦辉)

  大众网济南11月17日讯记者 于潇潇)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到了要完善税收制度。今天上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对此进行解读时提到,所谓完善税制,就是对我国目前几个大的税种进行改革:一个方面涉及到的是消费税,另一个方面涉及到的是增值税和营业税。

  消费税改革:

  新增高档消费品征收名录

  韩振普解释道,消费税是国家有意识的选择少量的消费品特意征收的一道税,是在对所有的产品生产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税。比如说对烟、酒、汽油、柴油、小汽车、摩托车,以及后来增加的高尔夫球具、一次性的木质筷子、木地板、高档手表等等。

  政府首先要对这些产品征收一道增值税,在这个基础上,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国家征收的目的,除了取得财政收入外,就是为了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韩振普说,对征收消费税的这几个税种来分析一下会发现,这些税种,国家不鼓励多生产、多消费,因为这些东西多生产、多消费,可能对我们的身体不利,比如烟酒;或者影响生态环境,比如汽油、柴油、木质地板、一次性木质筷子。国家不鼓励这些,所以对生产这些产品多征税。除此之外,这些所谓的高档品、奢侈品,是有钱人消费的,比如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为了调节收入分配,会对这些消费品多征税。

  这次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对消费税进行改革。韩振普说,除了刚才说的那几种产品征收消费税以外,三中全会又提出要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也就是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消费税,起到引导方向的作用。至于高档消费品的名录,国家有关部门会根据三中全会的精神再来制定。

  增值税改革:

  在整个第三产业进行“营改增”

  本届三中全会提到了关于增值税改革的问题。对此韩振普理解为,所谓增值税改革,就是要统一税制的问题,也就是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统一税制。

  韩振普说,现在的增值税,主要是在第二产业里边征收,就是从工业里面,除了建筑业以外,其他所有的工业都缴纳的是增值税。而在第三产业里,除了商品批发零售业以外,其他所有产业交的是营业税。这两个税的税制,或者说征税原理是不一样的。

  韩振普解释道,增值税的征税原理,从理论上来讲,它可以跟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就是只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不增值的部分就扣除,它能够避免重复征税。营业税是只对营业额征税,没有说扣除营业额中消费的各种各样的费用。所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制原理不一样。

  这次所说的税制改革,实际上也就是“营改增”。韩振普说,就是把现在对第三产业征收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营改增以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将建立一个统一公平的税制。现在是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搞营改增试点,这次提到的推进增值税改革,即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在整个第三产业进行“营改增”。

  韩振普说,从目前“营改增”的试点情况来看,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负确实下降了,这也体现了政府让利于民。他提到,在经济学上有一个原理,叫拉弗曲线,这个原理的最基本的核心,就是认为政府征收的税负低,能够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而高税负则挫伤人们的积极性。

  韩振普说,如果拿这个原理来看“营改增”,虽然税率有所提高,但是允许扣除不增值的部分,应税的部分实际是减少了。而减少试点的服务业的税负,有利于激发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我们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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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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