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普答网友:拥有多套住房或征更多的税

2013年11月17日 20:15作者:韦辉来源:大众网

“将来房产税的征收,对于不同的房主应该是会有区别的。”17日上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做客大众网。在回答网友关于房产税的提问时,韩振普认为,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户主,可能要像对待奢侈品那样多征税。

17日上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做客大众网,解读《决定》中关于深化财税改革的相关事项。(摄影 韦辉)

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摄影 韦辉)

  大众网济南11月17日讯记者 韦辉)“将来房产税的征收,对于不同的房主应该是会有区别的。”17日上午,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振普做客大众网。在回答网友关于房产税的提问时,韩振普认为,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户主,可能要像对待奢侈品那样多征税。

  在访谈中,网友“年轻不迷惑”问:“听说要国家要征房产税,那样的话房价会下降吗?另外房产税将如何征收?征收多少?有多套住房的人会不会抛售房产?”

  对此,韩振普认为,房子问题关系着百姓的切身利益,近几年国内房价的飞速上涨,给老百姓购买住房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决定》中提到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向外界释放征收房产税的信号。

  国家在对房产税的征收方面,已经有了上海和重庆两个试点城市。韩振普认为,这两个城市试点的侧重点不同,征税的方向和目的也不同。他说,国家肯定要出台关于对房地产征税的税种。至于这个税种怎么征收,它的税率有多大,有没有起征点?这要由最高权力机构来进行制订。

  在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方面,韩振普认为这和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样应该区别对待,“对于豪宅和一人多套房产的情况,应该像对奢侈品征税一样,要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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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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