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年10月30日 14:07作者:来源:大众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激发青年的公益热情,帮助青年完成公益梦想,助推青年公益事业发展,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举办“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评选活动。

  关于开展“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团委、青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各青年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激发青年的公益热情,帮助青年完成公益梦想,助推青年公益事业发展,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举办“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8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公益·梦想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以青年为工作主体或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自行设计、开展、运行的各类公益项目。不涉及评选组织或个人。

  (二)参评主体

  执行参评项目的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包括省属青年社团、有社会服务功能的青年自组织、社工组织、大学生社团、网络社团等。各组织间可自发形成系列项目或项目集合,联合参选。可以是正在开展或已完成的项目,其中已完成的项目应在2013年实际开展。

  (三)评选标准

  项目需体现公益性,排除行政性、商业性项目;体现创新性,项目创意策划符合时代变化和青年特点,对青年有吸引力;体现实效性,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周期,排除一次性、活动类、虚拟化项目;体现服务性,项目能够为社会特殊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服务或满足一定的社会需求;体现文化性,项目能够塑造和发展青年特色文化,向社会注入青春正能量;体现广泛性,项目在本区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社会反响,能够形成示范导向作用。

  四、机构设置

  1. 指导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民政厅

  2.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3. 协办单位:大众网、沃尔德集团

  4.媒体支持: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青年报、《青未了》杂志、团省委网站、省青联网站、齐鲁网、腾讯网、鲁网等。

  5. 评选活动设组委会,由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部分支持媒体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评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6. 评选活动设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部分支持媒体负责同志、社会领域专家学者、青联委员代表及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组成。

  五、推进步骤

  (一)宣传推报阶段(2013年8月下旬—9月下旬)

  1. 宣传报道

  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向社会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并对活动全过程进行深度、持续、有效的宣传报道,提升评选活动及参选项目的社会影响力。依托省青联网站设立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风采展示区,建立专门微博及QQ群,引导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及青年互微互粉,积极参与互动。

  2. 参评方式

  (1)组织推荐:各市团委、青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负责邀集并推荐所辖区域内的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5个优秀公益项目。

  (2)社会自荐:各青年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优秀公益项目,允许联名举荐和自荐。组委会将委托自荐者所属市级团委、青联进行初步考察,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自荐项目不占各市级团委、青联原有推荐名额。

  3. 推报材料要求

  (1)“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登记表(请到省青联网站http://www.sdyf.cn:801/下载),规范填写后,加盖市级团委、青联公章(一式3份);

  (2)提供2000字项目情况介绍和500字项目简介各3份(要求:A4纸打印,情况真实、文字简炼;内容应包括公益项目的理念、运行及管理方式、开展活动情况、取得的实际成效等);

  (3)提供有代表性的五寸彩色活动照片5张(一式一张),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5分钟);

  (4)登记表、2000字项目情况介绍、500字项目简介及活动照片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照片保存为JPG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sdtswtzb@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优秀公益项目推荐材料”。

  (二)初选阶段(10月上旬)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参选资格的项目,推荐提交组委会。召开组委会会议,组委会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从推报项目中初步筛选出50个优秀公益项目。

  (三)公示阶段(10月中旬)

  通过支持媒体,将初选产生的50个项目、项目简介及图片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项目,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社会投票阶段(10月下旬—11月中旬)

  设立投票系统,通过报纸、网络、短信、固定电话投票等四种方式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五)评审阶段(11月下旬)

  召开评审会,评委会成员结合各市级团委、青联推荐及社会投票情况,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

  根据社会投票数和评委会投票数综合进行排名(其中,社会投票占20%分值,评委会投票占80%分值),确定20强入围项目名单。前10名获得“‘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杰出公益项目”称号,其他获得“2013年山东青年社会组织最具发展潜力公益项目”称号。

  (六)表彰阶段(12月)

  举办“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评选发布会暨表彰会。资金支持方面,“杰出公益项目”每个项目获得2万元工作经费,“最具发展潜力公益项目”每个项目获得1万元工作经费。同时,主办单位积极向政府职能部门、合作企业等社会各界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资金及项目支持,并提供政策、程序咨询等服务,帮助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有机会纳入山东省青年智库管理,择优推荐加入各级青联组织、参评共青团系统集体和个人表彰,并有机会参加主办单位开展的青年社会组织发展论坛、社团领袖沙龙等能力建设培训。

  六、有关要求

  1. 注重媒体宣传。各市级团委、青联接到此通知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注重公众参与。各市级团委、青联要结合评选活动的开展,按照“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精心组织优秀公益项目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产业园区集中宣传推介,展示公益风采,传递青春力量。

  3. 注重项目服务。各市级团委、青联在项目推报过程中,要广泛吸纳公益支持机构与合作伙伴,助推参选项目发展,并积极向市县(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进行推介,申请资金或项目支持。

  请于9月30日前将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评审。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殷咸铭、扈腾飞

  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省青联秘书处,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073894(传真)

  E-mail:sdtswtzb@163.com

  附件:“青春·公益·梦想”首届山东青年社会组织优秀公益项目登记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2013年7月2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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