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称问责兰考孤儿院火灾事故相关官员仅是开始
目前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兰考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金卫东等6名责任人被停职。” 而另一方面,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兰考火灾事件暴露了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
央视《新闻1+1》2013年1月9日播出节目《问责:是开始,不是结束!》,以下为节目实录:
(节目导视)
解说:
当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当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事件出现,河南兰考火灾谁该被问责?7个孩子生命,6名干部担责,一场悲剧真的能换来孤儿救助体系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吗?我们为什么要问责?谁来问责?问谁的责?一系列热点事件之后,行政问责怎么实现应有之意?《新闻1+1》今日关注:问责:是开始,不是结束!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今天我们的节目从一个汉字说起,“责”,责任的“责”,这个“责”字在字典里面的解释是份内应做的事。那换句话说,我们每一个人只要在社会中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我们就要承担起为这个角色应当负起的这个职责。那么尤其是在涉及到重大的公共事件的时候,“责任”两个字就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它有可能涉及到人员的生命的安全。如果是有了责任,那么你失责的时候就要对你进行问责,但是问的究竟是什么?难道仅仅是几个官员的停职和道歉吗?我们今天的节目就从一起刚刚处理的事故说起。
字幕提示:2013年1月8日新闻
片中解说:
记者今天从兰考县县委宣传部获悉,这场火灾事故的原因已经查明了,是住宅里的儿童玩火所致。
片中解说:
记者今天从河南省兰考县获悉,当地对1月4日兰考县城关镇一民办收养所的火灾事故启动问责机制。目前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兰考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金卫东等6名责任人被停职。
解说:
“7名孤儿生命和6名干部责任担当若能换来孤儿救助体系完善及社会进步,我感觉值了!”今天当兰考火灾的事故原因已经查明,当相关问责也已经进行,河南兰考县宣传部一名官员如此对记者表达着自己的感受,这名官员同时认为,“社会在进步,体制也需要不断地加强完善,一些条条框框不能成为制约草根慈善的紧箍咒。”
而另一方面,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兰考火灾事件暴露了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就民政部门而言,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生被遗弃,死于遗忘”这是《中国青年报》文章的标题,当7个生命就这样逝去,儿童福利体制的反思是必要也是必须,而同时一把大火烧出了世间百态和人间冷暖同样值得反思。
“地方政府没资格对袁厉害说三道四”,今天这样一篇文章被媒体广泛转载。新华社记者在文章中提到:“一把大火,有人想办法推卸责任,有人想对袁厉害泼脏水,而没有人有资格对袁厉害说三道四。这其中首先狠心抛弃孩子的家长没资格,其次地方政府没资格,因为当地政府不可能不知道袁厉害的‘难’与孩子们的‘苦’,却因‘无能为力’没地方、没资金、没机构,只能任由袁厉害苦苦的拉扯着苦苦的孩子们。当地相关部门在照顾孤儿上做得比袁厉害好吗?”文章最后记者认为,“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更需要‘人’来补缺。”而回头再看事件中受到伤害的袁厉害,面对这位妈妈再也不收养孩子了,有人送来就让警察带走的表态,谁又该对此道歉和汗颜呢?当制度和态度都出现问题,我们拿什么让这些孤儿体会到社会的温度,反思从来不缺少,缺少的恐怕是改变和进步。
董倩:
好,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在这个事故中谁受到了处理。那么河南兰考民办收养所火灾事故的问责结果是6名责任人被停职检查。他们都是谁,兰考县民政局的局长,民政局的党组副书记,民政局的副主任科员、社救股股长,兰考县城关镇的党委书记、镇长,城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还有城关镇民政所所长。那么看到这样一个处理结果,我们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以往类似的事故遵循的都是这样一个处理路线图。那如果我们细问一下、深问一下这几位受到处理6名的相关人员他们到底是哪儿失职了?他们到底错在哪儿了?是不是他们几个就承担一下所有这个事故的原因?没有其他人,有问题吗等等,所以我们要深究的一个问题是谁在问责?到底问的是谁的责?
那接下来我们就连线北京大学的王锡锌教授。王教授我们说细一点,刚才我们提到了两个大问题,首先从6名被问责的责任人说起。我到现在为止,我没有从官方的媒体或者其它的权威的信息发布机构看到他们到底是错在哪儿了,于是他们就被问责了。那我想请问你,如果按照常识来推测的话,他们有可能错在哪儿,因为我们毕竟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
北京大学教授 王锡锌:
的确我们从对6名官员问责的决定中只看到一个结果,并没有对被问责的事由、问责的主要原因做出回应。如果说一定要做一种推测的话,其实我们结合以前对兰考火灾事故的一些报道来看,不外乎这么几个方面的可能性:一种问责就是,这些兰考民政系统还有基层政府这些人员他们对孤儿的救助、养育可能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这就是他的责,也就是份内应做之事他没有去做,那这就是一个你不作为了。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结合情况我们也注意到兰考许多官员都说,袁厉害进行收养,从法律上来说她是违法的,但是我们也考虑到她是一种爱心的行动,所以我们又去及时地制止她这种违法但又是有爱心的行动。第三种可能性,那就是据相关媒体报道的,在兰考这个地方还存在有些本来应该用于救助一些孤儿的一些专门的款项其实被挪作他用了,这些可能其实到现在为止只是我们的推测,它仍然是一个巨大的问号。但如果从问责的这种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来说,无论是对公众还是对这些官员其实都应该亮出这些理由。
董倩:
所以这就是我问您这个问题的目的所在。我们到现在为止看到了对这几个人处理的结果,但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对他进行处理,所以经过我们刚才的分析,我们按照常识的推测才能够分析出来,那我的问题是给您是,为什么在处理这些人,给他们一个处理结果的时候,却不给出一个处理的原因?
王锡锌:
我觉得或许他在处理的决定中也是有原因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是我们需要尽快地将处理决定中所涉及到的处理事由和原因尽快地对公众来进行公布。但是假设这种处理是只有结果而没有任何的原因的话,那我觉得可能这种处理本身就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因为按照我们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暂行规定,问责其实是必须要列举对什么事、什么样的行为问责,问责的理由到底是什么,那么在规则上其实这是一个硬性的要求。
董倩:
也就是说当你要问一个官员的责的时候,你得问得清楚、明白。还有一个问题您稍给我们做解释,这次对这他们几个人的处理结果是停职检查,停职是一种什么样的问责的层级,是低的,应该是很低的是吧?
王锡锌:
对。我们整个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严格意义上来说所问的责其实并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一种,我们可以叫做一种领导责任,或者在属性上可以界定为一种政治的领导责任。那被问责的官员,按照我们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暂行规定来看,并不是说他们做了违法乱纪犯罪的事情,而是说他本来应该做,但没有做,或者本来应该做得更好但没有做好,所以是这样一种层面。那就问责的形式来说,这次仅仅是对6名官员做出停职检查,从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暂行规定的问责的形式来讲,这是一种非常轻微的问责形式,因为最轻的是责令公开道歉,我们都知道在很多场合官员都已经习惯了用公开道歉的方式。第二种形式就是停职检查,那么其它形式还包括责令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还有免职,所有的情形其实都不是一种制裁,只是要求他们担当某些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