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出第三次经济普查动员令
日前,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统计工作暨第三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会议同时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按照“早、细、严、实”的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要求按照“早细严实”标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统计工作暨第三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据了解,与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这次经济普查部署是最早的。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山东第三次经济普查正式启动。
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在会上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认识国情省情市情、制定政策规划、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他强调数据真实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统,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要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摸清全省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
据了解,山东省委、省政府对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省长姜大明和常务副省长孙伟先后在《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机构早做准备,以客观、准确、全面地取得全省各项经济数据。省政府还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孙伟常务副省长为组长、32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省政府还和各市政府签订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市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普查工作。
会议同时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按照“早、细、严、实”的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全力落实普查经费,尤其要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普查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普查方案。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立足当前和长远,适度超前更新配备计算机、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使用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实现普查数据采集的电子化、网络化。强化普查宣传,选聘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普查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认真搜集行政登记资料,为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统计工作,部署2013年统计工作任务,对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动员。各市分管副市长,统计局局长、普查中心主任;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总队长、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李玉国 齐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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