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审议通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办法

2014年01月08日 17:12作者:李鹏 杨帆来源:重庆日报

1月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会议还审议通过《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规定,严格细化办法,严格经费管理,坚持不懈狠抓制度落实。

1月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条例》和我市《实施办法》各项规定,自觉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以实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机关带头、领导带头,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完善制度、形成体系,细化制定、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制度措施,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要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违反规定踩“红线”的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会议还审议通过《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规定,严格细化办法,严格经费管理,坚持不懈狠抓制度落实。 (记者 李鹏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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