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社会建设解读: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2012年11月30日 09:23作者:陈家付来源:大众网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大力促进就业,加快发展教育、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党中央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举措。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党的十八大社会建设解读
陈家付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大力促进就业,加快发展教育、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党中央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举措。
  着力推进和保障基本民生
  就业、教育、收入分配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社会建设必须首先要关注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这三个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我们必须面向时代要求谋划教育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教育发展,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和提高青年就业能力的要求,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调整教育结构。在发展高等教育方面,坚持稳步发展和提高质量相结合,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推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健全国家助学制度。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要求,我们还制定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2020年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作出规划。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教育发展的差距,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把我国面临的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要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着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要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为群众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满足群众对发展教育的期望,不仅要切实解决“上学难、上不起学”的问题,还要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努力解决“上好学”问题,推动教育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大的公平和发展,努力缩小不同群体的受教育和发展差距。
  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民生的第一件大事,是我国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党中央一直把就业作为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解决就业问题,根本途径要靠发展经济,要通过扩大经济规模和调整经济结构来扩大就业。要发挥劳动者、市场、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近些年来,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积极调节收入分配,人民生活得到显着改善。但是必须看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今仍相对滞后。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强调,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同时,大力提高城乡居民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国家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特别要抓紧解决农民和农民工两个群体收入增长较慢的问题。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完善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利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完善监管办法,并对职务消费作出严格规定。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明确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统筹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从零起步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其内容包括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也已基本形成。但从全国范围看,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严重滞后、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基金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平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社会保障程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不断充实和壮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保障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权益。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社会保障投入是用人单位、职工和政府的共同责任,要合理划分三方责任,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要加快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加缴费收入,强化基金监管。
  加强医疗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和住房保障,是关系民生的重大工程。要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四个体系,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要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在“十一五”规划中,党中央就明确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中都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了重要阐述。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重点,包括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等九个方面。这些方面都涉及基本的民生问题,也人民群众比较关注、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同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要通过发展生产、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途径,让低收入群体有一个基本的收入,同时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问题,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要保障困难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有效发挥和调动他们依靠自己力量改善生活的积极性。
  大力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我国当前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公平,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有关,也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滞后有关。我们必须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大力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为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增添新的动力。要把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职能,把应该由社会和市场发挥作用的真正交给社会和市场,合理确定政府的责任范围、划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该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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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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