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反腐任务细分55项 副市级干部离退休公车需收回
济南市卫生局原副局长张继勇私自借用下属单位公车、醉酒驾驶问题。济南市民政局军休一所原所长、党总支书记刘华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占用公物、交通肇事逃逸问题。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屡屡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这是记者3月25日从济南市召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暨任务分工会议上了解到的。
济南市将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分为55项。济南市规定,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同时,济南市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调整、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未收回以及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问题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收回、清退违规占用车辆。各单位整改工作要在4月10日前全部完成,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作出“零报告”。
据悉,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统计表分三种,包括:副市级领导干部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收回情况统计表,正局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到龄免职或正式离退休后工作用车收回情况统计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清退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公务用车收回、清退情况要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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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次“点名”曝光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记 者 晁明春
通讯员 鲍丰彬 丁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3月25日,济南市纪检监察部门首次公开点名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强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一、济南市卫生局原副局长张继勇私自借用下属单位公车、醉酒驾驶问题。
2013年9月5日,张继勇酒后驾驶私自从下属单位借用的车辆回家被查获。经鉴定,张继勇系醉酒驾驶。历下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张继勇开除公职处分。
二、政协市中区委员会原副主席、市中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原主任刘友文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致多人受伤问题。
2014年2月9日,刘友文饮酒后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受伤。刘友文系醉酒驾驶。济南市委研究免去刘友文市中区政协副主席职务;市政协决定撤销其政协第十三届济南市委员会委员资格;市中区政府决定免去其市中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目前,检察机关正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审查起诉。
三、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违规借用服务对象车辆、滥发补贴、公款吃喝、瞒报接待费用问题。
2012年12月,长清区平安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世忠违规向辖区内民营企业借用2辆车辆,先后供平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张坚使用至案发。2013年以来,办事处存在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补贴、公款吃喝严重等问题,并瞒报接待费用。经济南市委批准,长清区委给予张世忠撤销区委委员、平安街道党工委书记、济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济南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处分,依法终止其长清区人大代表资格。长清区委给予张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工委副书记职务;长清区政府免去其平安街道办事处主任、济南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长清区委给予平安街道纪工委书记韩庆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四、济南市民政局军休一所原所长、党总支书记刘华违规发放福利、公款旅游、占用公物、交通肇事逃逸问题。
刘华在2013年借慰问军休老干部之名,两次“搭车”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月18日,刘华违规占用军休六所一套公房由其亲属居住。2013年3月22日,刘华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并用公款维修对方车辆。济南市民政局党委决定给予刘华撤销军休一所党总支书记职务处分,市民政局决定给予刘华撤销军休一所所长职务处分。
五、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建敏公车私用问题。
2014年春节放假期间,时任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王建敏(现已离岗)未按规定将单位公务用车封存到指定地点。2014年2月5日、6日,王建敏两次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看望亲属。济南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建敏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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