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为民务实清廉”
群众路线的两个“一切”和既“来”又“去”说明,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时刻遵循的根本要求和工作方法。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地方的党员和干部那里,群众路线的要求、方法被淡忘了,或者只记住“来去”的表面形式,而不知道“来去”的实质内容是什么。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三个基本方面之一,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群众路线是毛泽东等第一代中共领导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到党的全部活动中而创立形成的,它的经典的、科学的表述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路线的两个“一切”和既“来”又“去”说明,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时刻遵循的根本要求和工作方法。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地方的党员和干部那里,群众路线的要求、方法被淡忘了,或者只记住“来去”的表面形式,而不知道“来去”的实质内容是什么。正因为这样,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明确阐明了,“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
“为民”,构成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之一,它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目的。自从国家形成以来,治理国家的理念、原则无非两种,或为民主政治,或为专制政治。主张并实行民主政治的,必然包含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由人民群众掌握权力;主张并实行专制政治的,必然只包含极少数人,只由极少数人掌握权力。民主政治理所当然的是我们党的选择。中国共产党要实行民主政治,就必然要求走群众路线,发动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群众路线的灵魂在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在于人民要当家作主,这就决定了群众路线的根本是“为民”。党是人民的公仆,党要为民众服务,如果我们不是把群众路线当做口号喊喊的话,就一定要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把立足点落在“为民”上。
“务实”,构成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之二,它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途径。当我们知道落实群众路线就要“为民”之后,但如何体现“为民”,怎样才能做到“为民”,仍然是一个大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共产党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摸清事物规律,掌握工作主动。毛泽东论述道,“在我党的—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就是务求实际、务求成效的“务实”精神。没有这样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务实”精神,群众路线就失去方向,失去意义。由此可见,“务实”是实践群众路线的具体途径、有效方式。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就要善于从群众关注的、身边的事情做起,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情。
“清廉”, 构成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之三,它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党的干部要清正、廉洁的要求。“清廉”,是共产党人的本色,是最可贵的品质。方志敏烈士说:“我从事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在这长期的奋斗中,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共产党人坚守清廉,反对奢侈,是因为清廉使人刚直不阿,心系群众,自觉无悔地为人民事业奋斗;奢侈使人贪污腐败,失去民心,最终陷一己私利而不能自拔。很难设想,我们共产党人一旦失去了清廉,还会去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吗?一旦失去了清廉,老百姓还会欢迎、拥护这样的干部吗?因此,“清廉”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有力保障,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生命线。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载《广东党建》2013年第2期
责任编辑:余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