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新:多举措关注留守儿童

2015年01月15日 15:17作者:来源:大众网

随着家庭逐渐小型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因经商或进城打工,造成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只能跟着爷爷奶奶或者独自在家,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由于家长监管缺失,每到假期或周末很容易发生溺水以及其他安全事故,还有留守女童受到性侵和猥亵的新闻屡见报端,“留守学生”的教育和安全问题,是一个牵涉到家庭、学校、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道社会难题。

  随着家庭逐渐小型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因经商或进城打工,造成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只能跟着爷爷奶奶或者独自在家,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由于家长监管缺失,每到假期或周末很容易发生溺水以及其他安全事故,还有留守女童受到性侵和猥亵的新闻屡见报端,“留守学生”的教育和安全问题,是一个牵涉到家庭、学校、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道社会难题。

  一:县乡村三级,多部门密切合作成立留守儿童托管站,在周末和假期对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和帮扶。

  1:由区县妇联发起,教育、民政和团委参与,以乡镇为单位为留守儿童建立档案,村居对留守在家的儿童进行管理。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数据库。对留守儿童的信息资料予以备案登记,对留守儿童群体的整体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对问题儿童进行跟踪管理,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机构代管”制度。场地可以借用村委的闲置房屋或者文化大院,在周末和寒暑假集中起来学习,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可由在职的老师和退休在家的老师担当辅导员,免费辅导留守儿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老师们的志愿辅导课时,在评先树优时给予适当加分。

  2: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回乡义务支教,各级团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帮助协调场地,落实到村到具体责任人,保障假期留守儿童的安全和学习成绩,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用志愿者的成功经历感染和激励他们,好好学习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同时为了鼓励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可以把在校大学生的支教帮扶作为他们的社会实践记入档案。

  3:充分利用好农村文化大院和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村级公共设施,在周末和节假日,可以把村内的留守儿童集中起来,让他们互相交流,自主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可以用村级的网络进行远程教育,接受名校的优质教育,还可以让孩子们和父母进行视频交流,汇报在家的学习情况,让父母安心在外打工或经商。

  4:由于留守女童生理的特殊性,由村一级安排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的留守妇女与留守女童结对子帮扶,担当留守女童的“临时妈妈”,给予留守女童更多的关爱。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成立留守儿童托管站。

  1:首先创办人要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乐于参加该项公益活动。所用的房屋必须达到必要的防震和消防要求,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由民政部门管理并免费办理相关的手续,由创办人组织留守儿童,聘请辅导员,与孩子的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在帮助他们完成作业的同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辅导,让家长放心社会放心,确保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2:鼓励社会力量市场化运作,对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留守儿童收取必要的费用,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减免,为降低举办者的风险,学生所在学校必须保障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不拖交,在举办人无过错留守儿童发生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3: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中小学校、托幼、文娱等适合留守儿童特点的服务机构,并逐步推进民办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不断满足留守儿童的需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工作。组织动员各类公益组织、农村各类协会、民间社团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提高农村群众互帮互助的自助意识,增强农村社区(村落)的自我维护与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广泛吸收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并且掌握一些专门的知识和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志愿者队伍中,壮大志愿者队伍。

  三:建议立法对留守儿童保护, 完善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中,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受教育权、人身权与财产权,确立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制度,当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在留守儿童无监护人照看或其监护人确已无能为力之时,应积极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要厘清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明确家长、学校等的责任划分,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哪些法定监护职责不得委托他人行使,防止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要建立监护人监督法律制度,对监护人的失职行为或滥用监护权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

  2:建议由中央财政设置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专项资金,每年由国家根据各地留守儿童数量、贫困程度等科学确定资金规模,统筹拨给各级财政一定数量的专款,专门用于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以解决经费缺口问题。设立困难留守儿童补助救助金。政府可以设立困难留守儿童补助救助金,定期发放到困难家庭留守儿童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延期或改变发放标准。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采取政府财政支持、吸收社会资助等方式,广泛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逐步增加留守儿童需要的服务功能和项目。成立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专项基金,充分利用基金平台凝聚多方力量,并进一步健全社会化、项目化、品牌化的运作模式,使得留守儿童权益保障专项基金可持续化发展。

  3:对那些直接影响留守儿童学习及身心健康的黑网吧,要严格管理,发现容留未成年人的依法打击坚决取缔。

  四:动员和鼓励在外打工或经商的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充分利用他们在资金、技术、信息等各方面的优势,各乡镇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外出务工农民工信息台帐,重点登记在外务工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农民工,利用春节回家之际做好他们的动员工作,让留守儿童重回父母怀抱,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

  只要人人献出一份爱,社会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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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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