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大公开
《意见》要求,各地要采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宣传手册、公开信、查询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各项民生政策。《意见》同时指出,各地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民生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
原标题:山东民生政策大公开
□通讯员 王海红 宋卫雯
记者 姜宏建 报 道
本报济南9月3日讯 从今年9月起,山东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民生政策进行大公开。凡是财政资金安排的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支出等民生领域支出政策,市县财政部门都要及时、准确、完整公开。这是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的。
省财政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的意见》,从主动公开各项民生政策、创新民生政策公开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升财政部门便民服务水平,并制定了2013年69项民生政策公开参考目录。要求“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意见》要求,各地要采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宣传手册、公开信、查询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各项民生政策。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将各项民生政策实施起始时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细公示。
《意见》提出,各地要探索开展财政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完善市县财政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逐步实现重点民生事项网上办理,充分利用乡镇财政惠民服务大厅等平台,积极推进基层财政便民服务。
《意见》同时指出,各地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民生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建立民生政策公开监督考核机制,从今年起,省财政将各市及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的民生政策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全省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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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