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海兰

2013年10月10日 12:50作者:来源:大众网

从事民事审判15年来,该同志始终牢记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公正高效承办民事一、二审案件3200余件,其中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700余件,27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指导性案例、优秀调解案例或被高校选为教学案例,所审结案件无一被发回或改判,无一不廉投诉。

  姓 名:马海兰                               性 别:女
  出生年月:1972.11                           学 历:大学
  政治面貌:党员                 
  所属工作单位及职务: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事迹简介:
  从事民事审判15年来,该同志始终牢记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公正高效承办民事一、二审案件3200余件,其中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700余件,27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法院指导性案例、优秀调解案例或被高校选为教学案例,所审结案件无一被发回或改判,无一不廉投诉。该同志勤学钻研,善于创新,总结了接待当事人的“四心十问”工作法,探索了“一三四五”调解法;撰写的判决书11次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民事裁判文书”,撰写的《论法官释明权》等60余篇调研文章在《新华社内参》、《人民司法》等中央和省级刊物发表,其中9篇被上级法院或政法委评为“优秀调研论文”。 时任省法院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学习马海兰的办案指导思想和具体作法。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公正执法标兵”、“山东省优秀法官”等40余项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5次记功,7次受嘉奖,多次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的亲切接见,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潍坊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十一届全运会火炬手。2011年4月潍坊市委政法委发出《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马海兰同志学习的通知》,人民网、新华网、《人民法院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多次专题报道其先进事迹。
 
  所获奖项: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2012);全国模范法官(最高人民法院,2012);全国优秀法官(最高人民法院,2010);全国优秀女法官(最高人民法院,2009);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享受省劳模待遇,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2009);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2011);山东省公正执法标兵并记二等功(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人事厅,2009);全省优秀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山东省十佳女法官(山东省妇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山东省“三八”红旗手( 山东省妇联,2007);全省优秀办案能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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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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