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196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之间出生),在山东居住或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 积极投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5. 已当选历届全国、省“十杰”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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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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