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人民的宗教信仰:解放后大部分停止活动
利津境内佛教、道教一向无组织。旧时,个别寺院、庙宇中一时住有僧侣、和尚、尼姑,以庙为家,主持庙务。清代《利津县志》记载:“明万历年修白衣庵在东街”住有尼姑。东街有大寺庙,据传是明朝时修建,供奉如来佛,寺内住有和尚。到清代末期,庵庙已无。另有城隍庙住有道士,主持庙务。民国初年,庙毁,道人就业。民国年间,县内有少数所谓善男信女,俗称佛家,平时寄托佛庙,备有佛祖画像、乐器、禅杖,为富豪人家举办佛会。当会时,会主设立佛场,置办香、纸、油炸食品,宴席招待佛徒。会期佛徒手击木鱼,口诵《法华经》、《金刚经》鼓乐齐鸣,为会主祈祷吉祥。附近有的群众送香、纸祈求佛祖保佑。解放后,此俗已无。
第一节 天主教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天主教由沾化县永丰教堂传人利津。汀河乡割草窝村王相春、王相玉为首设立教堂,逐步向南部发展。民国11年(1922年),明集乡中望参村郭兰亭为会长,共有教徒70余人。民国26年(1937年),该教先后发展到明集乡的西望参、马镇广;南宋乡的贾家、高家、碾李、宋家集;盐窝镇的盐中、十六户、新董、刘家庄、杨柳;大赵乡的后邢、东洋江、西洋江、小赵家、门家、刘官斗,北岭乡的老台二村等5个乡18个村庄,分设教堂3处(即西望参、十六户、宋家集),设堂口13处(即望参、马镇广、宋家集、高家、碾李、贾家、十六户、杨柳、东洋江、西洋江、小赵家、门家、刘官斗),共有会长15人,教徒283人。
解放后,外国神职人员从沾化撤走,该教失去领导,逐渐没落,到1949年停止活动。
第二节 基督教
基督教于民国元年(1912年)由李振坦传入利津县。同年中华基督教北镇区会来利津城设立基督教布道堂,先设于东街,又迁至西街、北街。法国开教士、司教士、四处传教。后又有佟毅然、焦文彬,在县城附近村庄发展教徒。
民国3年(1914年),利津城北庄科村从北镇请来牧师,由李介平和谭学彬发动教友,捐款买房屋办起教会,进行传教活动,还办教会小学1处。民国5年(1916年)英国的传教士先后来利津城和庄科村进行传教活动。
民国9年至31年(1920--1942年)是该教活动兴盛时期,相继由利津城附近村庄发展到下列农村:前刘乡的十里堡、西魏、丁家坊;王庄乡的东坡、西坡;明集乡的郑家、玉皇庙;店子乡的殷家、尹王庄、边家;南宋乡的张潘马;北宋乡的杨董、大牛家;汀河乡的汀河二村、毕家咀等7乡15村。共有教徒217人。设立教堂2处(即利城西街、庄科村),堂会2处(利南堂会在张潘马村,利北堂会在汀河二村),执会5处(西街、坡庄、杨董、丁家坊、郑家)。有牧师3人,执事9人,布道员2人。
民国33年(1944年)以前,刘凤楼牧师主持利津县基督教会时,有男教徒49人,女教徒16人。利津解放后,该教衰落。1946年外地神牧人员返籍,县内传教人员,绝大多数回家务农,停止集会活动,仅有少数村集会。
建国后,1949年取缔反动会道门时,有些教徒误认为是取缔宗教,而停止活动。1956年,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持信仰的部分人员,由秘密集会转入公开集会活动。亦有不少教徒放弃信仰,不参与活动。
第三节 伊斯兰教
县内历代均无伊斯兰教徒。建国后,因干部调转,始有伊斯兰教徒。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时,全县共有伊斯兰教徒13人,居住分散,没有统一的集会活动。
第四节 佛教、道教
利津境内佛教、道教一向无组织。旧时,个别寺院、庙宇中一时住有僧侣、和尚、尼姑,以庙为家,主持庙务。清代《利津县志》记载:“明万历年修白衣庵在东街”住有尼姑。东街有大寺庙,据传是明朝时修建,供奉如来佛,寺内住有和尚。到清代末期,庵庙已无。另有城隍庙住有道士,主持庙务。民国初年,庙毁,道人就业。民国年间,县内有少数所谓善男信女,俗称佛家,平时寄托佛庙,备有佛祖画像、乐器、禅杖,为富豪人家举办佛会。当会时,会主设立佛场,置办香、纸、油炸食品,宴席招待佛徒。会期佛徒手击木鱼,口诵《法华经》、《金刚经》鼓乐齐鸣,为会主祈祷吉祥。附近有的群众送香、纸祈求佛祖保佑。解放后,此俗已无。
责任编辑:隋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