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位于山东省北部,隶属于东营市。东隔黄河与垦利县、东营区、博兴县相望,北邻河口区,西接滨州市、沾化县。县境呈西南-东北向,南北长102.5公里,东西宽8.5-25公里,总面积1665.6平方公里。全县海岸线长达59公里,潮间带38万亩,滩涂宽阔,由于地处黄河入海口,海水中有机质多,鱼、虾、蟹、贝类资源丰富,素有“百鱼之乡”、“黄金海岸”和“东方对虾故乡”之美称。境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活着丹顶鹤、白天鹅等珍禽,生长着数百种野生植物,以其新、野、奇的旅游特色,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
利津县位于山东省北部,地跨东经118°07′~118°54′、北纬37°22′~38°12′之间。辖4个镇、2个乡、2个街道:利津街道、凤凰街道、北宋镇、盐窝镇、陈庄镇、汀罗镇、明集乡、刁口乡。县人民政府驻利津街道。
早在周秦时代县境西南部是古陆地,属齐国、齐郡。汉代属千乘郡漯沃县、蓼城县地。东汉以后,黄河来利津域地入海,随着黄河三角洲的形成和发展,利津域地不断向渤海湾延伸扩大,隋代建永利镇(在今利津城河东岸),属渤海郡浦台县。唐宋属渤海县永利镇。金明昌三年十二月(公元1193年1月)升永利镇为利津县,因邑内有“永利”“东津”两地而得名,属山东东路滨州。元明时代属山东济南府滨州。清代、民国时期属山东武定府 (今惠民县城)。1936年属山东省第五专署。1944年8月解放,隶属山东省行政委员会渤海区四专署、垦利专署 。新中国建立后属惠民专署。1958年11月,并入沾化县,属山东省淄博专署。1961年10月恢复利津县建制,仍属惠民专署。1983年10月15日利津县划属东营市管辖。县政驻地利津镇,居县境南部。建城已有800多年历史。为全县主要物资集散地和政治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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