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旭(1767~1847年),字晓林,号念堂,庆云人。崔氏为庆云望族,历代为官。崔旭之祖崔机,是清康熙年间武举人,官至江淮领运都司;其父崔大本,考至诸生;弟崔旸,靠中举人,官至甘肃安化知县。
崔旭性颖悟,自少好学,尢喜诗歌。清嘉庆五年(1800年)八月,张船山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取中崔旭、梅成栋、姚元之等人,崔、梅、姚合称“张门三才子”。张船山极其赏识崔旭,以王渔洋门下崔不雕(黄叶)相比,一时传为佳话。
清道光六年(1826年),崔旭出任山西省蒲县知县,蒲县处万山之中,水枯地瘠,城垣倒塌,监狱倾圯,书院久废,又常患旱灾霜害,民不聊生,盗匪四起。崔旭赴任后,削减供给,废除陋规,采取一系列措施,聚集财力,雇用民工,诸废俱举。他断案,详细了解案情,辨别真伪,婉言相谕,不乱加笞责,使被告原告双方心折气平。后兼理大宁县事,他不辞劳苦,勘察灾情,为民解忧,深受乡民爱戴。道光十三年(1833年),因病引退归里。崔旭生平尤致力于诗词,诗作沈雄隽永,富有农厚的生活气息。著有《念堂诗集》,选《沧州诗抄》、《庆云诗抄》、《畿辅诗传》等。嘉庆十四年(1809年)、咸丰四年(1854年)两次编纂《庆云县志》,体例完善,去取谨严,考据认真,为后人留下珍贵的历史资料。崔旭还热心教育,掌教古棣书院分校,培养了不少在文章、政事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人才。
崔旭热心教育,晚年掌教于古棣书院分校,培养了不少人才。崔旭四子:长子光第,举人,官河南嘉县知县;仲子光典,举人,官河北故城县教谕;季子光簏,武举人,官陕西漳关厅巡检;四子光笏,27岁中进士,官江苏镇江知府、云南按察使。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崔旭卒于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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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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