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鸿宾:全国著名农业劳动模范
吕鸿宾(1911.11~1990.6),山东莒县阎庄镇吕家庄(后改名爱国村)人,全国著名农业劳动模范,一至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吕鸿宾(1911.11~1990.6),山东莒县阎庄镇吕家庄(后改名爱国村)人,全国著名农业劳动模范,一至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1948年秋在沂蒙山区组织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率先成立全省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1月出版《吕鸿宾访苏日记》,提出社会主义集体化要打破“吃大锅饭”的思想。1953年出席维也纳第一次世界人民和平大会,被授予 “世界和平战士”称号。同年与其他农业劳动模范联名向全国农民发出爱国增产竞赛倡议,得到全国农民的响应。1955年在全国率先倡导实行包工责任制。“大跃进”运动中,他首先向中央写信反对浮夸风,坚持实事求是搞种植。1961年3月,《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并配发《种植计划必须实事求是》社论。同年秋,《人民日报》再次发表爱国大队因地种植的调查报告。
七十年代领导爱国大队实现了农田水利化。1979年全大队粮食平均亩产1500斤。大队实行公
费医疗、退休制度和中小学义务教育。1957年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1950年、1979年两次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历任爱国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人民公社社长、公社党委副书记、临沂地区革委副主任、县革委副主任、县委常委、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是第一至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被群众称为“走互助合作道路的带头人”,是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行者。他首创了一系列劳动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经验,在全国产生巨大示范影响,是与时俱进的时代楷模。他重视兴办工副企业与科研推广,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是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杰出榜样。他多次出席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代表新中国农民出访许多国家,对参政议政、增进国际友谊贡献卓著。
责任编辑: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