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圈汉墓藏古宝
昌乐县东圈汉墓,位于昌乐县城以东约十公里,孤山东麓,一小山的顶端,俗称其为峨山,又名为齐王坟者。它西依孤山主峰,东临桂河,北不远为胶济铁路。实地勘察表明,原墓封土东西较长,约近一百米。南北略窄,约八十米,高约八米,分层夯筑而成,非常硬实。
昌乐县东圈汉墓,位于昌乐县城以东约十公里,孤山东麓,一小山的顶端,俗称其为峨山,又名为齐王坟者。它西依孤山主峰,东临桂河,北不远为胶济铁路。实地勘察表明,原墓封土东西较长,约近一百米。南北略窄,约八十米,高约八米,分层夯筑而成,非常硬实。本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地群众在此大规模动土,先后暴露出三个墓口和一个马坑。市县文物部门闻讯后,立即组织力量实地调查并保护现场。调查中发现,墓葬和车马坑均有盗洞,被盗迹象明显。为了避免再次被盗,确保文物安全,由市县两级文物工作者联合,分两次对其进行了抢救清理,取得了一批重要的文物资料。
三个墓口东西向呈一字形排列。为了工作方便,我们按发现时间先后,由右至左分别编为M1、M2、M3,M1位于最东部,M2居其中,最西一墓为M3;中间间隔约十五米,方向在九至十五度之间,基本是正方向排列。车马坑南北狭长,位于M2前面左侧,整个布局就象一个大写的不规则的“T”字。这种排列方式,很有地方特色,在山东地区为仅见,在国内也未曾有过报道。
三墓的结构基本相同,均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和围绕后室的东西各一耳室,北面两耳室组成。墓道:竖井式,方形,边长四米,底部距墓口约十二米,纵向垂直凿于石灰石之上,修凿整齐;内部采用边长一米,厚三十厘米左右的石板逐层封填直至墓口;除M1之四壁完全利用原生石外,其余二墓均用制作规范的条石垒砌墓口,非常规正;甬道,南北向,连接南北墓室,长四,宽一点六,高二点七米左右,M3系凿至十米左右时找平,再收缩至中间利用原生石下凿而成;M1、M2则是由条石砌至需要的高度而成;甬道的顶部则以长条石板侧立封顶;这种立石,除能起到承托其上近十米厚的石板的作用外,也使这进入墓室的必经之道,显的严密异常和牢不可破。前后墓室和四个耳室,基本为长方形,顶部微弧,直壁直角或圆角,室顶和室壁多数修造整齐,地面也比较平整,在进入耳室门口,都留有在原生石上凿出的门槛、门框、门臼,并发现有木门痕迹,可见当时按有木门;前室较低矮一般长四米,宽三点五米,高二米左右;后室是主室宽敞明亮,一般长五点五米,宽五,高三点五米左右;四个耳室则是东西耳室较大且宽,单个面积一般在十二平方米左右;北面的耳室则是低矮窄小,单个面积最小的不足两平方米,大的可达五平方米;连同墓道在内,每墓的面积均在七十平方米以上。车马坑没有下挖,而是在地面上用未经修整的片石,砌成围栏。围栏呈长方形,南北向,长二十米,宽四点五米,高二点三米,总面积约九十平方米。
这种洞穴式古墓,有专家将其归于崖墓一类,其实不然。崖墓是开凿于山崖上的横向进出洞穴墓。如曲阜九龙山汉代洞室墓,它依山横向穿凿,有长长的墓道、甬道、前后主室、侧室、耳室,甚至还有壁龛。十分明显,这种形式的洞室墓,不属于同一类型,不能同日而语。就目前所知资料来说,临淄稷山古墓的修建特征,与东圈汉墓基本相同。它也是在一山顶之上纵向穿凿竖井式墓道,至需要的深度后,在北壁东侧向外平行开凿出墓室。只是其建造规模,平面布局规划,墓室布局的严谨一致,以及建于地表的围栏式车马坑等,都不能与东圈汉墓相比。因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墓室结构及车马坑的建造方式这一点上,昌乐东圈汉墓起码在目前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它将进一步丰富汉墓研究的内容。
古人建墓,特别是王公显贵建墓,大致寓意和模拟地面建筑。墓道,一般说来象征通向宫宅的大道;甬道当时是过道,是连通居室和其他辅助设施的必经之道;前室是辅助设施;后室类今大厅或天井;四个耳室则类今居室和储藏室;起着卧具和置放日用器具的作用。这只是概而言之,具体到每一室,却有明显的差异。这就是说,处于同一位置的墓室,所排的用场却大不一样。如M1,前室发现车马明器,说明是置放车马之所;西耳室残存木灰,棺钉、玉舞人等,说明棺椁就置放在此处;东耳室残存陶器和漆器残片;北面西耳室发现厚厚灰烬,灰烬中残留封泥印,五铢钱和箱笼一类器物的铜制附件;北侧东耳室发现类似衣物的灰烬和器具附件;说明这三个耳室均存放日常什物之用。M2,它的车马置于地面,前室就作了存放兵器和其他物件的仓库,清理时在此发现好几把残损的铁制断剑;在M1中置放棺椁的西耳室,在这里却用于存放漆器,厚达零点三米的漆器灰烬,说明此室专放漆器,在M1中存放陶器的东耳室,在这里却用于盛放棺椁,在此室的灰烬中,残存有玉衣片,少许金丝镶棺玉板和小型玉饰件等,可惜遭受破坏和火焚,已全无规制可言;而北面两耳室,西室灰烬厚达零点二米,灰烬中残存箱笼附件,存放的也是日常用具;东室有厚厚的尚可辨析层次的布匹灰烬,存放的也是生活必备之物;相比之下,M3各室的用场更是不同,它的前室如同M1,置放缩小的车马明器;它的西耳室仅发现一件石磬和朽木痕迹,可能是安置石磬的地方;它的东耳室则用用于置放棺椁,在此室的灰烬中,发现玉衣片,镶棺玉板,及一些小件玉器;它的北面两耳室没有灰烬,仅在一角残留一件编钟,可能系支放钟鼓之处;东耳室则是厚厚的漆器灰烬,可见是专置漆器;在每座墓中都发现一些镏金状构件,它的用途可能只是用于支架帷帐,如果推测不误,后室大厅当是其理想的架构之所。
各相同位置的墓室,所排用场的不同,提示我们有两个问题,应加以认识。首先是棺椁,M1和M3所置位置正好相背,但其所面向的确是位于中心地位的M2,凭此一点就能说明M2应是主墓,M1和M3则是从墓,主从关系明显。这应是当时社会男尊女卑思想,在丧葬制度上的反映;其次,其它各室所排用场的不同,说明在墓室的使用上没有定制,比较灵活。由此也可间接证明,当时建墓,其墓室的多寡,也不可能有定制,只是按造墓者经济基础和随葬物品种类的多寡而定的。这就是为什么同时期但不同地区,甚至是同地区也同时期的墓葬,在形制上差异很大的主要原因。
墓葬和车马坑,虽经盗掠和焚烧,但还是残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物。据统计,M1中出土文物近二百件,可分铜器、铁器、玉器、陶器等五个类别。其主要器具有铜鼎、铜灯、铜仪仗顶端饰,铜筒形帷帐构件,铜承弓器,铜素面壁,铜龙形钩饰猴形饰及铁勾、铁环、玉环、玉舞人、陶器等。除此,还出土封泥印八十多枚,五铢钱近千枚。其中,铜器多镏金,铸工精良,有许多是具有历史研究和欣赏价值的佳品。如印文为“菑川后府”的封泥和刻有“菑川宦谒右般北宫豆元年五月造第十五”铭文的铜灯,是研究墓葬主人可靠资料。又如龙形勾饰,为牛首,上着一 对小耳,虎身作成平卧状,虎尾长且上翘,尾尖上弯成勾形,爪子敦实锐利,三爪平置,一爪翘起,背部饰凤凰纹图案,整体作匍卧回首状,造型别致,堪称铸铜工艺的佳作。另外,在墓道的封堵石中,发现在一件粗糙的石面上阳刻而成的鹤鸟衔鱼画像,鹤鸟高足微曲,两爪着地,细长身微下倾,长颈长扬,口衔一鱼,似作挣扎状,构图简拙,颇具劲道,虽刻工粗糙,却十分生动传神。M2出土铜器、铁器、石器、玉器等文物一千多件。分类而言,铜器有灯、提梁桶、驽机、案足、环、铃、铺首、带勾、盖弓冒、兽形器座、牛形器座、熊形饰、嵌绿松石铜人及漆木器附件等。尤以嵌绿松石铜人最为罕见。该铜人通体镏金,做蹲踞状,面部圆润,表情温厚,微露笑容,在其身体的关键部位镶嵌玛瑙、绿松石等十多粒,是铸造和镶嵌工艺相结合的珍贵标本。铁器锈迹斑斑且皆残缺,可辨识的器形有凿、剑、匕首、铲等,均为习见之物。石器除一件沉积岩红花石圆形器座外,其余皆是不能复员的石磬碎片,亦无精华可言。值得动笔墨的是各种玉质器物。这里出土的玉器,可分玉衣片、玉璧、镶嵌件等几类。玉衣片,计有一百六十多片,有大小不等的长方形、方形、三角形、不规则四边形、五边形等,根据形状的不同,分别钻有三至五个细孔,这些玉衣片,多是从盗洞口处拾得,说明是盗后所遗。从在灰烬中发现的金丝痕迹判断,是金镂玉衣无疑;玉璧,亦存残片,有青玉和白玉两种,青玉璧个大、体厚,饰纹分两层,外层为龙纹,内层为蒲纹或涡纹,雕刻琢磨较粗,刻线内多留有毛边;白玉璧,个小、体薄,刻饰谷纹,刻工精细,手感滑润;镶嵌件又有镶棺玉板和小型嵌件之别。镶棺玉板,青玉质,在棺内仅发现部分碎片,在盗洞的填土中则发现有完整标本。有方形和长方形两种,方形每边长零点三米,长方形长边零点三米,短边长度不一,均系切割而成,割痕清晰;小型镶嵌件为白玉,种类较多,有桃形、圆形、三角形、菱形、长条形等,个别的在一面刻有云气纹图案。另外,还出土五铢钱币七百多枚。可能是葬埋者身份不同所致,或是盗掠后出现的特殊情况,M3所出文物,与其它两墓有较大差别。M3存留的铜器,有编钟、环、铺首、树形多盘灯残片,残铜镜及漆木器附件等。其中编钟一件,通体镏金,精致实用,音质清长,是汉钟之不可多得的标本;存留的石器,有石磬一件,余皆为碎片,这件石磬系用沉积细泥质岩制成,工艺细致,音质清脆,亦是极少见的汉磬标本;存留的玛瑙器,有圆扣形镶嵌件和贝币,这种玛瑙贝,精工制作,出土和传世品都极为罕见,因而特别珍贵;存留的玉石器,有玉衣片和镶嵌件,玉衣片共计千片之多,有大小不等的方形、长方形、三角形、梯形、不规则四边形等,在每一边角,均钻有可连缀的细眼;镶嵌件又有大件和小件之分。大件如镶棺玉板,共清理出约十平方米之多,浅黄兰色,背面多有割痕及膏泥痕迹,正面中心图案作成壁形,壁的内部刻以蒲纹或涡纹,壁的四周空处,用阴线刻出变化多端的云气纹,在背面还发现有从第一到几十不等的各种编号,可惜的是极少完整且又被火烧焦,不能进行复原;小件皆是白玉亦呈各种形状,圆形、半圆形、条形、菱形等多种多样,特别发现两件透雕双龙驭云饰件,其中一件保存完整,背后残留膏泥痕迹。正面龙身刻线细如毫发,流畅圆润,细腻传神,应是当时高超琢玉水平的代表性作品;另外还发现一件刻以回形纹的玉琢,白润如脂,精细可人,可惜这也是一件残品。可能是埋葬时未认真排列,草率从事之故,也可能夯筑封土时夯打所致,车马坑内马的排列十分不规则,车也看不出一点规律,而且都已腐朽,根据中间保存较完整的一段分析,大约埋藏十四至十八匹马,六至八辆车。马头均装以复杂的铜饰件,车子均涂以红漆,个别车装有伞形盖,其余属车件也以镏金装饰,因此可以肯定,车马亦有主从之分。在此发现的车马器共六百多件,有车、车轩、车辖、盖弓冒、乘弓器、依仗顶饰、兽首形勾饰、带扣、当卢、泡饰、铃、竹节形管器、马蹄形器、齿形构件等。其中依仗顶饰,作怪兽蹲坐形状,兽体扭曲,巨口獠牙、利爪显露,充分体现了死者的威严;另有车轩四件,其上部装饰图案作透雕式,山峰形,中心峰峦突出,两侧各一怪兽,扭身侧卧于地,昂首相望中间山峰,构思奇巧,铸工精良,是工艺品也是车马器中罕见作品。
现在让我们对这座墓葬的主人进行必要的分析考证。首先,墓中发现的铭文,能够直接表明墓主身份。封泥印文“菑川后府”,铜灯铭文“菑川宦谒”,“北宫”及漆器底部的“菑川北宫”等,都为墓主人的考证提供了可靠资料。据有关记载分析,“菑川”当为菑川国,“后府”当是菑川国王后府的省称,在古迹俗语中习称的后宫、北宫等,当是其另一种称谓。据《国礼·天宫内宰》郑注“北宫后之六宫,谓之北宫者,系于王言之”的解说,后府和北宫自然是后宫,“宦谒”当是“宦官令”和“谒者令”的简称,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宦官令”掌宦官之事,“谒者令”掌主报中章,这两种官职皆是皇后宫的属官。两汉时期,诸侯王国制同京师,有与朝廷相同的官制。虽然这些铭文,仅是只言片语,但它提供的信息,却是真实可信的。它既然提到菑川国王后府和其它官职,说明它与菑川国的密切联系,说明这座墓葬的主人极有可能是菑川国国王及王后。其次,工程浩大,也是一显著特征。它凿于岩石之中,有高大封土,有很深的墓道,有大块的方石填塞于墓道,有多个层次的墓室,有随葬真车真马的车马坑和大量珍贵华丽的文物,这无疑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是一般平民百姓和地主商贾所不能为的。按通常规律而言,非王侯显贵莫属;特别是联系墓内发现的镶棺玉板和金镂玉衣,在联系典籍如《西京杂记》关于“汉帝及诸侯王葬,皆珠檽玉匣,形如铠甲,连以金镂”的记载;《汉书》中关于皇帝王侯埋葬用“王衣”的记载;《后汉书》中关于皇帝玉衣用“金镂”,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用“银镂”的记载。我们就会进一步清楚墓主人之身份。如果根据铭文和墓葬规模,我们只能大致推知其为菑川国的某王及后妃或是列侯显贵之墓的话,根据金镂玉衣这一物证,我们就会非常有把握的判定墓葬的主人非菑川国某王及后妃莫属。
关于菑川国,典籍中有较准确的记录。据《史记·齐悼蕙王世家》、《汉书·诸侯王表》记载:菑川国于汉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始封,以齐悼蕙王子刘贤为首王,后刘贤参与吴王刘濞的叛乱,伏诛。朝廷即徙济北王刘志为菑川王,自志以后子孙相传,历八王,到新莽政权二年(公元前10年)国除,前后共历一百七十多年。当时,菑川国都剧,即今寿光市纪台。现在的昌乐以东地区,距纪台不过十几公里,很可能就是菑川国的封域。况该地区山岭纵横,又有河流自南而北,在当时应是王族显贵造坟起陵的理想之地。了解了这一点,对菑川王墓在昌乐附近发现,也就没有可疑惑的了。
我们既已确定其为菑川国某王及王后之墓,但在没有明确记年文物可据的情况下,它具体到哪一位王及王后,是相当困难的。但也并非无线索可寻,根据已知的可比较的资料,首先确定相对年代。我们在编号M1的墓中,发现了一幅鹤鸟衔鱼图案,阴刻于粗糙的石面之上,画面简约古拙,明显处于汉画像石的初始阶段。基本相同的画面,在满城汉墓二号墓的陶盘上也有发现,说明是当时流行的题材;在编号M2的墓中,发现双层纹饰的青玉璧,外层夔龙纹,内层蒲纹或涡纹,刻线中尚保留白色刻痕和细粉末,如同新雕一般。这说明未曾用于佩带,应是专用于随葬的明器。相同特征的玉璧,在满城汉墓的一二号墓中都有发现,二者埋葬的时代,即使不同时,相去应不会很远。在一般情况下,钱币是据以断代的理想材料。昌乐菑川王墓的三座墓葬,共出土五诛钱币近二千枚,细审之,皆是铸工精良,钱纹清晰币型规整之精品。其中绝无“不净边廓,留有‘毛边’、尚有半两气韵”的郡国五诛(朱活《古钱新谭》)。这种现象,只有在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悉禁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钟官、巧技、辨铜)铸钱,“非三官钱不得行,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朱活《古钱新谭》引)的政策推行之后,才能出现。据此可断定昌乐菑川王墓年代的上限,不会早于元鼎四年;另外,这批钱币中,亦无一例剪轮和延环五诛,根据此类五诛,始见于昭、宣的历史事实,知其时代的下限,当不会晚于昭帝和宣帝。因此可推定,昌乐菑川王及后妃墓的相对年代,当在西汉汉武帝元鼎四年至昭宣期间。
查《史记·齐悼蕙王世家》和《汉书·诸侯王表》可知,卒于汉武帝元鼎四年至昭宣期间的菑川国国王有两位。其一为靖王刘建,系前任菑川王刘志之子,武帝元光六年(前129年)即位,卒于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在位二十年;其二为菑川顷王刘遗,系刘建之子,武帝元封二年即位,卒于昭帝元平元年(前74年),在位三十五年。可见昌乐菑川王墓的主人,不是靖王刘建,便是顷王刘遗。如前所述,昌乐菑川王墓共出土五诛钱近两千枚,尽是铸造精良的上林三官钱。钱文“五”字,其交笔包含有斜直、微曲和弯曲较甚几种。根据著名钱币学家朱活先生关于“五字的交叉早期较直,不过武帝时亦已逐步弯曲,昭宣以后弯曲更甚”(朱活《古钱新谭》)的研究结果,对照靖王刘建卒年,离武帝推行上林三官铸钱之后,只有四年,五字交笔的变化没有那么快捷,说明墓主人不能是刘建。所以,我们有理由断定,昌乐菑川王墓的主人,应该是顷王刘遗。
最后,谈谈该墓的被盗问题。这座菑川王及后妃墓,系并穴合葬形式。它纵向开凿于石灰岩石之中,深达十几米,竖井式墓道中全部用大片方石平铺填塞,其上还有高大且夯砸坚硬的封土,可谓坚固。但还是未免被盗厄运。盗墓者寻找到墓口后,以蚂蚁啃骨头的精神,在墓口的一角,凿出长两米,宽一米的盗洞,进入墓室。能拿的拿走,不能拿的皆砸碎烧毁。如M1的陶器,M2和M3的石磬和镶棺玉板等,几乎全是碎片,无一能够复原。最不能使人理解的是盗墓者的焚烧行为,他们将每室的可燃物皆点燃,所以当清理之时,映入眼帘的尽是灰烬。帷帐、棺木、耳室木门、漆器、衣物、箱笼无一幸免。甚至连玉板、玛瑙小件、连缀玉片的金丝亦被烧焦熔化,可谓是玉石俱焚。
《三国志·文纪》云:“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匣金镂,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形也。”如果说,焚烧棺室是为了取得金镂的话,焚烧毁砸其它墓室,则反映了盗墓者一族的一种变态心理,是一种变态心理支配下的恶作剧。史载和现实资料互证,基本可反映出当时破坏性盗墓取宝的社会现象和导致产生这一现象的厚葬之风是多么令人所不齿。从这点讲,昌乐菑川王墓的盗掘焚烧,也将为我们研究考察当时腐朽的丧葬制度,以及节丧思想的产生与发展,提供必需的资料。
责任编辑:王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