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灯穿花:民间文化艺术作品
日前,在“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活动中,我市文化工作以浓郁的民族特色、详实丰富的文字图片和卓有成效的基层工作成绩,通过了省文化厅组织的评审,荣膺“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日前,在“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活动中,我市文化工作以浓郁的民族特色、详实丰富的文字图片和卓有成效的基层工作成绩,通过了省文化厅组织的评审,荣膺“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市文广新局依托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创新发展民间文化艺术形式,着力培育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民间文化队伍及民间文化人才,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推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繁荣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加强民间文化艺术培植。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参加国家、省、市调演,加强与外地文化艺术交流。自2007年起,每年都举办民俗文化展演。另外,还组织八卦鼓舞、剪纸等项目传承人走进校园,开展“收徒传艺”活动。采取业务上辅导、政策上支持等措施,以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大院为载体,挖掘和培育文艺新人,大力扶持庄户剧团发展。截至目前,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庄户剧团百余个,成员千余人,每年演出900余场。
鼓励非遗艺术作品创作。以民间优秀的“非遗”项目为素材,利用艺术形式,创作演出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既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又保护弘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排演了八卦鼓舞、戏灯穿花,创作了胶东大鼓《二宝戒赌》《转变》等。制作了《民间故事剪纸集》、《栖霞泥塑挂历》等以弘扬民间文化为主题的艺术作品。同栖霞旅游相结合,开发成文化旅游产品,吸引大批来栖游客,促进了“非遗”产业化,走出了产业化保护的新路子。目前,我市已有《八卦鼓舞》《螳螂拳》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邱处机的传说》《胶东大鼓》《棒槌花边》《戏灯穿花》等6个项目入选山东省级保护名录;《岗山传说》、《栖霞剪纸》、《栖霞面塑》、《栖霞民歌》等18个项目入选烟台市级保护名录,数量位居县市区前列。市文广新局被授予“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