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海关税务司公署旧址:对外行使权力
2013年12月20日 11:45来源:大众网综合
东海关税务司公署旧址 在芝罘区顺泰街13号。清咸丰十一年(1861)登莱青道署兼东海关监督公署迁来烟台,东海关正式对外行使权力。1863年3月23日,东海关第一任税务司英国人汉南来烟台,修建东海关税务司公署。
东海关税务司公署旧址 在芝罘区顺泰街13号。清咸丰十一年(1861)登莱青道署兼东海关监督公署迁来烟台,东海关正式对外行使权力。1863年3月23日,东海关第一任税务司英国人汉南来烟台,修建东海关税务司公署。此署是烟台辟为商埠后丧失关税自主权的历史见证。公署内主体建筑是中西合璧的二层楼房,占地7.85亩,建筑面积990平方米,砖石结构,红瓦坡屋顶。主楼16间,呈东西向,楼下东西两门有门廊,廊上有平台,楼下为东海关税务司署验货征税处,其东南处一间为"北方巡工司办公室"。楼上为税务司、检察长、税务司帮办等高级职员办公室。光绪二年(1876)九月十三日,北洋大臣李鸿章与英国公使威妥玛在此签订《烟台条约》。主楼西门南北两侧各有平房四间,建筑面积各为110平方米,砖石结构,灰瓦坡屋顶,北侧平房西檐下建有木质廊厦,为报关处(现已改建),南侧平房为职工宿舍,主楼向西30米有拱形大门,为东海关税务司公署正门(已拆毁)。正门前有验货场及仓库、码头、货栈等。1987年确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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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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