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山东人看病不再难
2012年05月14日 13:45来源:大众网
到2012年年底,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普及。家庭医生有两种服务模式,每户(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家庭健康医生)。流动人口凭暂住证也可签约家庭医生。
作者:李永军
到2012年年底,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普及。家庭医生有两种服务模式,每户(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家庭健康医生)。流动人口凭暂住证也可签约家庭医生。
从去年开始,济南部分地区开始实行家庭医生服务,通过签订服务协议,家庭医生随叫随到,同时他们还会主动上门服务。从省卫生厅获悉,到2012年年底,家庭医生式服务模式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普及。社区根据实际服务能力,首先以辖区的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工作重点,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家庭医生式服务主要通过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目前,我省主要有两种服务模式:“家庭医生团队-社区居民”模式,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全科)医生、护士和其他专业人员组成家庭医生团队,与社区居民签约,原则上每个团队负责600户家庭,不超过800户。“全科医学团队-家庭健康医生-社区居民”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承担家庭健康医生职责,与社区居民签约服务。每名家庭健康医生服务不超过200户,人数在600人左右。居民可在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内,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选择并签约,每户(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家庭健康医生)。凭身份证明或户口簿、暂住证进行签约。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厉麦
责任编辑:厉麦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