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3年06月08日 14:01作者: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指出,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加强海洋专项执法,实施“海盾”、“碧海”、“蓝箭”海洋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海上、陆域“两位一体”执法检查模式,对辖区海岸线全面布控到位,海域管理、海洋环保、海岛保护执法普查率达到100%。

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指出,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中国特色海洋强国的内涵应该包括认知海洋、利用海洋、生态海洋、管控海洋、和谐海洋等五个方面。海洋强市应是指在海洋开发、海洋保护、海洋科技、海洋管控和海洋文化建设方面拥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沿海城市。其中,海洋生态是海洋强市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没有良好的海洋生态,就没有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海洋强市就无从谈起。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建设海洋强市的现实要求。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紧密结合青岛实际,围绕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按照“五个用海”的要求积极推动海洋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规划用海、坚持集约用海、坚持生态用海、坚持科技用海、坚持依法用海。

  坚持规划用海。认真贯彻《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岛保护法》,在全面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为主导的海洋规划体系。进一步修改完善岸、滩、湾、岛、海等专项规划,编制《青岛市海岸带海岸线利用规划》、《青岛市滩涂保护与利用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等规划,尽快形成功能明确、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海洋资源配置格局,为海洋资源的科学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集约用海。推进集中集约用海,结合青岛市“一带、五区、多支点”的蓝色经济发展总体格局,推进海岸带统筹开发与保护,规划建设董家口港口物流等四大集中集约用海片区,把集中集约用海区域打造成海洋优势特色产业聚集区、蓝色经济的实验区和示范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市重大用海项目规模和布局,促进海域资源整合和海洋产业升级。

  坚持生态用海。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完善海岸带和近岸海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12条主要入海河口、42个排污口、8处重点海域水质及底质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提供细致、准确的海洋环境信息服务。严格海洋工程环评程序和质量,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涉海工程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实施重点海湾生态整治,划定胶州湾人工岸线和围填海控制线,严格保护胶州湾及周边海域、岸线和湿地。启动胶州湾、崂山湾等重点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海岸带、海域、海岛修复。编制《青岛市海洋保护区规划》,规划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

  坚持科技用海。充分发挥青岛海洋科技的雄厚资源,围绕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加大涉海科研机构、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形成涉海科技成果和人才的集聚效应,完善海洋科技研发、孵化服务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大力扶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风力、潮汐发电、海水淡化等低碳生态型产业,扶持董家口等重点区域建设项目,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海岸、海滩、海湾、海岛旅游资源,加大对海洋牧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青岛海洋经济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用海。加强地方海洋立法建设,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确立的海洋法律制度,逐渐完善海洋地方法规体系。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积极实施国家维权执法保障基地维修改造项目。加强海洋专项执法,实施“海盾”、“碧海”、“蓝箭”海洋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海上、陆域“两位一体”执法检查模式,对辖区海岸线全面布控到位,海域管理、海洋环保、海岛保护执法普查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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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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