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物价局授予10家商业企业为市级“价格诚信单位”

2013年03月13日 18:26作者:来源:丹东市政府

价格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商业领域“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丹东市委、市政府构建“信用丹东”的具体行动,是价格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全地区“价格诚信单位”代表和各县(市)区物价检查系统领导共30多人出席了会议。

  价格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商业领域“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丹东市委、市政府构建“信用丹东”的具体行动,是价格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今年是丹东市开展商业企业“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的第六个年头。3月12日,丹东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全市商业企业“价格诚信单位”授匾大会。全地区“价格诚信单位”代表和各县(市)区物价检查系统领导共30多人出席了会议。

  获得丹东市2012年市级商业“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为:辽宁瑞心酒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丹东瑞心中联国际酒店分公司、丹东康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店、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丹东中心店、丹东市振安大药房、丹东渤海海底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丹东江都酒店有限公司、东港市太子港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大商集团东港千盛百货有限公司、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东港店、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兴海珠宝城。

  会上,“价格诚信单位”代表辽宁乐天超市有限公司东港店的代表向全市经营者发出了“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禁止欺诈、规范标价”的价格诚信倡议书,带头承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组织网络和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自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虚假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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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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