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方便诟病多:网上光鲜亮丽 实物却毛病百出

2013年03月08日 14:21作者:陈瑾来源:成都日报

随着电子产品终端和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逛街的地点转移到了网上。今日,本报“3·15”市民消费维权的话题将关注网络购物,通过典型案例重现、案例解读以及12315消费提示,为广大消费者今后的网购生活多加一层“保险”。

  随着电子产品终端和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逛街的地点转移到了网上。可随着网购市场的延伸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网上购买的商品出现了不满,网络购物在带给消费者便捷生活的同时,同样也受到诸多诟病。今日,本报“3·15”市民消费维权的话题将关注网络购物,通过典型案例重现、案例解读以及12315消费提示,为广大消费者今后的网购生活多加一层“保险”。

  [案例重现]

  2012年10月11日,温江区工商局收到一封来自山东退休老人网购“BP收腹腰带”的申诉信函。申诉信中称,该消费者通过网络看到“BP收腹腰带”这款产品,在了解了收腹腰带的功能之后,购买了该收腹腰带。但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实物和商家宣传的不一致,很多功能不能用,做工也很差。由于商家经营地址在成都市温江区,于是向温江区工商局提起了申诉。温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到申诉信函后,立即赶往销售商的所在地,但未能找到该销售商。最后,在温江区公安局网安大队的协助调查下,经多方努力终于找到该产品的销售商。经工商局调解,销售商同意给消费者换货,消费者寄来感谢信对工商机关的服务表示满意。

  [工商解读] 去年全市网购投诉569件 申诉量居服务类第四

  近年来,网络购物逐渐成为消费者的主要消费渠道之一,网络购物方面的消费纠纷也随之上升。2012年,成都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569件,在服务类申诉量中排第四位。根据统计,网络购物发生的消费纠纷主要表现为三大类:产品质量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网络经营者夸大宣传,以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发货慢,售后服务差。

  据了解,很多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缺少相应的维权知识,主要有三种不良网购习惯影响消费者维权:第一,未认真阅读交易协议就轻率成交。一些网站故意使用冗长、复杂的会员协议或者商品介绍,如“商品只换不退”、“网站承担责任不超过商品价值”等条款,很多来投诉的消费者表示自己没有仔细阅读商品销售或团购活动的细则。第二,交易细节尚不清楚却忙着付款。一些网站利用拍摄角度和图片处理技术制造视觉陷阱,而消费者没有看商品的尺寸说明或者详细询问卖家商品细节,仅凭网站上的图片就下单购买,收到后才发现实物尺寸与想象中不符。第三,收到货后长期不使用导致超过网站约定的退换货期限。有些消费者收到商品后没有立即使用,常常过了一两个月才拿出来用,超过了网站约定的退换货期限,又无法证明原始货品质量,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提示] 选择诚信度高的网站 相关证据要留存

  根据消费者投诉网络购物维权纠纷的案例,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将投诉内容总结为四大类,提醒广大消费者慎对网购:

  1、要选择诚信度高的购物网站。可通过查看交易次数、网络商家经营者个人信用度、网友留言等综合考察经营者的信用度。一般而言,交易次数多、消费者评价优的经营者信用度较高。

  2、谨慎对待网络广告。购买商品前,需向网络商店问清商品的具体信息(包括商品的质量、邮寄形式、费用、发生纠纷时解决的具体方法等),在得到明确答复后再考虑是否购买。对于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格外小心,避免上当受骗。

  3、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安全。消费者在收到货物时要仔细检查邮件的外包装是否损坏并当面拆开检查商品的完好度,需保存好自己的购物凭据(如发票、发货单等)。

  4、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商家对商品描述的截屏、双方网上往来记录、付款记录、收货凭证等。如发现权益受侵害,建议消费者首先利用交易平台的投诉机制协商处理,商家在交易平台都有担保金,如果消费者投诉有效,第一时间都能得到处理。如果双方仍有分歧,可向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12315投诉。记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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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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