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的产生和条件

2013年12月20日 20:36作者:来源:大众网

山东省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山东省青年联合会的委员,由各会员团体推荐、协商产生的代表和本会特别邀请的各族各界青年的代表出任。

  会员团体中从事专职工作人员,经会员团体推荐出任本会指定席位委员。其工作变动或会员团体认为有必要变更指定席位委员时,可推荐新任人员替补,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

  确需变更、增补委员时,由所在会员团体或推荐单位提出变更、增补理由和人选,报请常务委员会确认。因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增补的常务委员会委员需通报全体委员会委员。增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不得超过现有人数的十分之一。

  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对青联事业有突出贡献的非委员担任本会名誉主席,由秘书处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可聘任。

  委员的条件

  一、本会委员必须承认本《细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本会委员应是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全省各族各界青年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

  三、本会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全省各族各界青年在本会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除指定席位外,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周岁;常务委员会委员当选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五、籍贯为山东或在山东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特邀委员除外)。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翔

本文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