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抓好村容村貌整治 促进乡村文明建设

2013年10月31日 17:14作者:来源:山东文明网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一下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有关情况。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建设,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自2011年4月启动乡村文明行动建设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乡村文明建设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自身职能,深入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文明行动建设。

抓好村容村貌整治 促进乡村文明建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一下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一、全省村容村貌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建设,是山东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自2011年4月启动乡村文明行动建设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乡村文明建设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自身职能,深入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文明行动建设。

  (一)完善规划,强化引领。目前全省138个县市区全部编制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1062个建制镇全部编制了镇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区外的6.5万多个行政村中,有74%的村庄已编制村庄建设或村庄整治规划,其中82%的中心村编制了建设规划,基本上将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置于规划引领之下。我厅还于2011年修编了《山东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明确了安全与防灾、给水和排水设施、垃圾及粪便收集处理、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公共环境、坑塘河道、历史文化遗产与乡村特色保护、生活用能等八类整治项目和标准要求,有效指导了村庄整治。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实际,村容村貌整治大体分三类进行:一是对保留村庄,开展“三清四改四通五化”,即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灶、改圈,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重点解决道路泥泞、排水不畅、垃圾乱扔、人畜混居等问题。二是对农村新型社区进行设施配套。对整村改造、集中建设农房的农村新型社区,出台标准,配套建设供排水、污水处理、垃圾转运等基础设施,完善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公共服务设施。三是对撤并村庄实施环境治理。对规划确定短期内将整村迁建或改造的村庄,清理“三大堆”,治理脏乱差,打扫卫生,清洁家园,防止私搭乱建,原则上不做大的投入,防止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三)制定计划,分步推进。在对全省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2011-2015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计划,即2011年整治7000个村,以后4年每年整治1万个村,用5年时间将从未进行整治的4.7万个村基本整治完毕。指导各市县制定了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计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治内容、整治标准、保障措施和工作时序,明确了每年重点整治哪些村庄、整治到什么程度。2011年,7208个村进行整治,超额完成当年任务;2012年,10117个村开展整治,顺利完成当年整治任务;截至今年3季度,全省6.5万多个行政村中,4.6万个已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占行政村总数的70%,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

  (四)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用于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支持我省112个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共计1684.45公里,8.87亿元。目前已到位1.9亿元。二是今年向省财政争取4.3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村新型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每千人1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约计补助1000个农村新型社区。三是着力构建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目前4.6万个村庄设置了垃圾收集点,60多个县(市、区)已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

  我省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容村貌整治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在国家制度层面没有税费来源和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只能靠农民和村集体自己负担,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欠账严重。二是农村基础设施不健全,路不平、灯不明、水不净,“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村庄环境不尽人意,未经整治和整体改造建设的村庄还有2.4万个,约占村庄总数的1/3,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偏远村庄面貌较差。四是有的地方对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视不够,在精力和财力安排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城轻乡的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突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重点。以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河湖海岸线沿线村庄为重点,组织力量,清除“三大堆”,拆除有碍观瞻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破旧建筑,迁移主干道上的集贸市场并取缔占道经营摊点,规范设置村内交通干线两侧的广告牌匾,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亮化。

  (二)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4年底实现“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在乡镇建设垃圾周转站并购买专用运输车辆,在村庄设置垃圾收集点,引导村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镇周边和企业园区附近的村庄要敷设污水管线,纳入城镇或企业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位置偏远、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建设经济实用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力争实现到2015年底,全省70%以上的建制镇驻地和绝大部分农村新型社区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村镇道路硬化,充分利用现有环境条件进行整治建设,改善道路交通功能。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供水处理工艺水平,靠近城镇的村庄优先选择城镇供水管网延伸供水,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小学、幼儿园、超市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做到科学配置、功能完善、使用方便、有序管理。

  (三)扎实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明确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的标准;省建设厅、省民政厅专门下发了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政策措施。今后我们将按照省里的部署安排,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创新管理体制,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推动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加快我省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保护村庄自然风貌和特色文化。在村容村貌整治中,要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不人为取直道路,不盲目改变河道流向,充分体现山区、平原、水乡、海滨等不同地域特色的自然风貌。要保护好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古名木,彰显村庄文化底蕴,为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提供载体和空间。

  乡村文明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乡村文明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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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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