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斌杰:研究传播立法终结媒体管理两个尺度

2014-11-27 08:40:00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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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傍晚,柳斌杰到达济南,标志性的卷发和浓眉,让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来。干过媒体、管过媒体、现在研究媒体立法的他,讲起媒体融合,丝毫看不出旅途的疲劳。

  柳斌杰

  ◆国家准备建设平台加强新闻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内容将不再是“免费午餐”

  ◆媒体融合难在体制改革不到位、管理模式和资本难融合

  □ 本报记者 杨学莹 本报实习生 王哲

  26日傍晚,柳斌杰到达济南,标志性的卷发和浓眉,让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来。干过媒体、管过媒体、现在研究媒体立法的他,讲起媒体融合,丝毫看不出旅途的疲劳。

  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叹“带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柳斌杰结合他最近在人大的工作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将终结这一局面。

  “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他说。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这个法就可以管住所有的媒体。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新媒体发展越来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形成另外一个舆论圈,无法管制。这种发展不平衡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主权。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 

  过去,传统媒体的新闻作品网站拿来免费用,柳斌杰认为是不正常的。“花这么多钱,你还没用呢,互联网就给你用了,增加了它的点击率、提高它的广告收入,这不符合新闻生产的规律。我多次讲过这个话,‘你们互联网,光吃免费午餐,奶牛谁来养?’”

  柳斌杰透露,国家正准备支持建立一个总的平台,加强对新闻作品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所有的原创新闻放到这个平台上,任何互联网,任何电商只能在这个平台上使用采访信息,付费使用。

  融合是中央提出推进媒体发展的重要方向,但实际推进很困难。柳斌杰认为,要媒体融合,首先要推动改革。

  原因首先是体制改革不到位。传统媒体是党委、政府部门主办,国家投资的国有事业单位;新媒体是市场兴起的,是社会多元的资本。改革不到位,这两种主体的融合还存在体制障碍。二是管理模式难以融合。现在的国有媒体隶属于一个单位或地区,要超过这个界限去融合,就必须变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它能自主决定哪个部门、哪个方向的区域融合。中央3年前就提出部门与所属媒体脱钩,到现在也落实得不多。媒体愿意融合,但部门领导不让,管理体制有问题。三是在资本层面融合还有很大困难。传统媒体的出资人是国家,新兴媒体的出资人是个人或者合作股份。现在资本难以按照资本市场的规则去流通,这涉及国有媒体价值的评估、产权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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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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