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归侨子女升学受照顾 可享40天探亲假期

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侨办主任刘方会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情况。《条例》共35条,明确规定了归侨在报考普通高中、普通高等学校时可根据政策予以照顾,归侨赴海外探望子女可享受每4年1次,每次40天的探亲假期,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可享受国家退休待遇。

发布会介绍

时间: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地点:南郊宾馆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侨办、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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