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
地点:南郊宾馆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中规定,明确了征收决定启动程序,并规定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且向社会公布,从工作实践看,各地住宅房屋最低价格补偿标准一般设定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90%。
对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解读。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说,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情况,严格禁止政府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也不得采取断水断...[详细]
对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解读。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力说,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实行“拆旧补新”,维护了被征收人特别是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居住条...[详细]
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
地点:南郊宾馆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