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新规明年实施 补偿按新房价格确定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中规定,明确了征收决定启动程序,并规定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且向社会公布,从工作实践看,各地住宅房屋最低价格补偿标准一般设定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90%。

发布会介绍

时间: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2:30

地点:南郊宾馆俱乐部四楼小礼堂

发布人:省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

发布内容:解读《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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