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富强

2014-11-28 14:3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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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孟富强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14年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这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我想重点介绍两个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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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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